第五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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剃鬚髮的象徵 |
| 1 | | “人子啊!你要拿一把利劍,當作理髮匠的剃刀,剃你的頭和刮你的鬍子,把鬚髮放在天平上稱,然後把它們分成幾分。 |
| 2 | | 圍困這城的日子滿了,你要拿鬚髮的三分之一在城中用火燒掉,又拿三分之一在城的周圍用刀剁碎,三分之一撒在風中,我還要拔刀追趕它們。 |
| 3 | | 你要在這些鬚髮中取幾根,用你的衣角把它們包起來。 |
| 4 | | 再從這幾根鬚髮中取一部分投在火裡焚燒;火必從那裡蔓延到以色列全家。” |
| 5 | | 主耶和華這樣說:“這就是耶路撒冷!我曾把她安置在列國中間,萬邦環繞著她。 |
| 6 | | 但她違背我的典章,行惡勝過列國;觸犯我的律例,比環繞著她的萬邦更壞。她棄絕我的典章,不遵行我的律例。” |
| 7 | | 主耶和華這樣說:“你們比你們四圍的列國更叛逆,不遵行我的律例,不遵守我的典章,連你們四圍列國的法規你們也不遵守。” |
| 8 | | 所以,主耶和華這樣說:“看哪!我要敵對你。我要在你中間,在列國的眼前,施行審判。 |
| 9 | | 我要因你一切可憎的事在你中間施行我未曾行過,以後也不會這樣施行的審判。 |
| 10 | | 因此,在你中間,父親要吃兒子,兒子要吃父親。我要向你施行審判,把你餘剩的眾人分散到四方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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瘟疫、饑荒與刀劍的災禍 |
| 11 | | “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(這是主耶和華的宣告),你既然用你一切可憎的偶像和一切可厭的事來玷污我的聖所,我必收回對你的恩寵,我的眼必不顧惜你,我也不憐恤你。 |
| 12 | | 你的人民三分之一必在你中間因瘟疫死亡,因饑荒消滅;三分之一必在你周圍因刀劍倒斃;三分之一,我要分散到四方去,我還要拔刀追趕他們。 |
| 13 | | “這樣我的怒氣才可以發盡,我向他們所發的烈怒才可以平息,自己才得到舒暢。我向他們所發的烈怒完全發盡的時候,他們就知道我耶和華說過的話是出於嫉恨的心。 |
| 14 | | 我要使你變成荒地,使你在你四圍的列國中和在所有路過的人眼前,成為羞辱的對象。 |
| 15 | | 我以怒氣、烈怒和忿怒的責備向你施行審判的時候,你就必在你四圍的列國中成為羞辱、譏諷和令人驚駭的對象,也成了他們的警戒。這是我耶和華說的。 |
| 16 | | 我射出饑荒和毀滅的毒箭的時候,是為了毀滅你們。我要使你們的饑荒加劇,斷絕你們糧食的供應。 |
| 17 | | 我要差遣饑荒和惡獸到你們那裡去,使你喪掉兒女;在你中間必到處發生瘟疫和流血的事;我也必使刀劍臨到你。這是我耶和華說的。”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