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二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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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路撒冷的罪行 |
| 1 | | 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: |
| 2 | | “人子啊,你要審判嗎?你要審判這流人血的城嗎?你要使這城知道它一切可憎的事。 |
| 3 | | 你要說:‘主耶和華這樣說:這城中有流人血的事,它製造偶像,玷污自己,以致它受審判的時候來到。 |
| 4 | | 因你流了人的血,你就有罪了;因你做了偶像,你就玷污了自己;這樣,你使你受罰的日子臨近,遭報的年日來到,我使你成為列國辱罵、列邦譏笑的對象。 |
| 5 | | 你這混亂喧嚷、名被玷污的城啊!那些離你近的和離你遠的,都必譏笑你。 |
| 6 | | 看哪!以色列的領袖們恃著自己的能力,在你裡面流人的血。 |
| 7 | | 在你裡面輕視父母的;在你中間有壓迫寄居的和欺負孤兒寡婦的。 |
| 8 | | 你藐視了我的聖物,褻瀆了我的安息日。 |
| 9 | | 在你裡面有好讒謗的人,他們要流人的血;在你的山上吃祭肉;又在你中間行淫亂的事。 |
| 10 | | 在你裡面有暴露父親下體的;有污辱在經期中不潔的婦人的。 |
| 11 | | 在你裡面,這人與鄰舍的妻子行可憎的事;那人行淫亂,玷污自己的兒媳;還有人污辱自己的同胞姊妹。 |
| 12 | | 在你裡面有接受賄賂而流人血的;你借錢給人,收取利息,並且多要;你用欺壓手段向你的鄰舍榨取不義之財;你更忘記了我。這是主耶和華的宣告。 |
| 13 | | “‘看哪!因你所得的不義之財,又因在你中間所流的血,我就拍掌。 |
| 14 | | 到了我懲治你的日子,你的心還能受得住嗎?你的手還有力嗎?我耶和華說了,就必實行。 |
| 15 | | 我要把你分散在列國,四散在萬邦;我要從你中間消除你的污穢。 |
| 16 | | 你在列國眼前被玷污的時候,你就知道我是耶和華。’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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渣滓必遭熔化的比喻 |
| 17 | | 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: |
| 18 | | “人子啊!以色列家在我看來已成了渣滓;他們都是爐中的銅、錫、鐵和鉛;就是銀的渣滓。 |
| 19 | | 因此,主耶和華這樣說:‘你們既然都成了渣滓,所以,我要把你們集合在耶路撒冷城中。 |
| 20 | | 人怎樣把銀、銅、鐵、鉛、錫,集合在爐中,吹火使它們熔化,我也照樣在我的怒氣、我的烈怒中,把你們集合起來,放在城中,使你們熔化。 |
| 21 | | 我必集合你們,把我烈怒的火吹在你們身上,你們就必在城中熔化。 |
| 22 | | 銀子怎樣在爐中熔化,你們也必照樣在城中熔化;你們就知道我耶和華把我的烈怒倒在你身上。’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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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國上下的罪行 |
| 23 | | 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: |
| 24 | | “人子啊!你要對這地說:‘在忿怒的日子,你是沒有雨水(“沒有雨水”這譯法根據古譯本,原文作“未得潔淨”),沒有甘霖之地’。 |
| 25 | | 其中的先知叛逆,像吼叫的獅子撕碎獵物;他們把人吞吃,搶奪財物和珍寶,使其中寡婦的數目增多。 |
| 26 | | 這地的祭司違反我的律法,褻瀆我的聖物;他們不分別聖俗,也不教導人分辨甚麼是潔淨的和不潔淨的,又掩目不理我的安息日,以致我在他們中間被褻瀆。 |
| 27 | | 其中的官長好像撕碎獵物的豺狼,流人的血,滅人的命,為要得不義之財。 |
| 28 | | 這地的先知用灰泥給他們粉刷牆壁,為他們見虛假的異象,行騙人的占卜,說:‘主耶和華這樣說’,其實當時耶和華並沒有說話。 |
| 29 | | 這地的人民常常欺壓人,慣行搶掠,虧待困苦窮乏的人,毫無公理地去欺壓寄居的人。 |
| 30 | | 我在他們中間尋找一人重修牆垣,在我面前為這地站在破口之處,使我不毀滅這地,我卻找不到一個。 |
| 31 | | 所以我把我的忿怒倒在他們身上,用我烈怒之火消滅他們,把他們所行的報應在他們的頭上。這是主耶和華的宣告。”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