骨肉之亲

  为我弟兄我骨肉之亲(罗九:3)

最难堪的事,莫过于事事为别人着想,反被人误会,以至反对,迫害。保罗所遭遇的正是这样。魔鬼最厉害的手段,就是叫人骨肉相残,它在一旁看着得意;因为这样作的结果,使人忘记了仇敌魔鬼,它可以安全,暇逸,怎能不欢喜呢?

保罗执着不移的爱,以犹太人为骨肉之亲,他们的反应是以他为“瘟疫"(徒二四:5),不但避忌,厌恶,而且必欲除之而后快。即使他对本族的人从来没有恶感,在受了那么多的苦待之后,也很难忘记;单是“被犹太人人鞭打五次,每次四十,减去一下"(林后一O:24),五次三十九鞭,伤痕虽然痊愈了,但心头的伤痛,怎会轻易抹去?以他们传统的“以眼还眼,以牙还牙"的观念,保罗对他们的爱,是难以相信,难以理解的。照常理衡断,会以为他言不由衷说谎。所以他写道:“我在基督里说真话,并不谎言,有我良心被圣灵感动,给我作见证;我是大有忧愁,心里时常伤痛;为我弟兄,我骨肉之亲,就是自己被咒诅,与基督分离,我也愿意。"(罗九:1-3)

保罗这样的爱,是超自然的爱,人间所未曾有过的。正像基督耶稣被犹太人弃绝,钉在十字架上, 以垂死的余力,所说最后的话,竟然是向天父祷告:“父啊,赦免他们,因为他们所作的,他们不晓得!"(路二三:34)这是何等深厚的爱!

门徒中首先为主殉道的司提反,在犹太人用石头打死他的时候,在流血深痛当中,跪下大声喊着说:“主啊!不要将这罪归于他们。"(徒七:60)这多么像他所事奉的主,真是无愧于殉道者第一名。

为甚么能有这样的爱?这不是自然人所有的,是“因为所赐给我们的圣灵,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。"(罗五:5)

因此,保罗说,你们不会了解,但圣灵知道;“有我良心被圣灵感动,给我作见证"。当然,圣灵的见证是可信的。

保罗说,如果有必要,他愿意效法基督,自己被咒诅,与基督分离,使本族的人,就是迫害他的人,得与神和好。你怎么能知道这是圣灵所知道的呢?基督就是这样: 无罪而被钉在十字架上,担当了世人的咒诅(加二:13); 在十字架上尝了被天父弃绝分离的痛苦(太二七:46)。因此,为信 的人,成就了与神和好的根源。这正是主门徒的祈求和希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