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比亚的羞辱

  我们不可进不是以色列人住的外邦城(士一九:12)

  神的子民失去了品德的见证,仍然保持宗教上的优越感,是不相称的怪事。他们那副“我比你圣洁"的姿态,最叫人见而作呕。

  犹大的伯利恒,是主耶稣道成肉身降世的地方。不过,在这荣耀的事实之前,也出过假冒为善的人;可见地方的好,并不能保证没有莠草,而且标榜纯正信仰的,往往也盛产异端。犹大的伯利恒,出了个利未人,先作米迦的祭司,进化成为但族首倡崇拜偶像的主教。犹大的伯利恒,也有一个女子,甘作以法莲堕落的利未人的妾,而且背夫行淫。可见地缘是不可靠的,血统也不可靠,人性是败坏的。(士一九:1,2)这些是发生在“当以色列中没有王的时候",说明君主政体本身,并不是恶的;而乱民政治,更不是国家之福。

  作丈夫的不管妾是否悔改恶行,过了四个月,想要妾回来就去接她回来。而妾的父亲,也把婚姻当作儿戏,态度跟参孙的非利士岳父没有分别。(士一五:2)

  在那里盘桓五天之后,那利未人带着妾和仆人,到日头偏西才起身;想来是冬天昼短,到耶路撒冷只几里路,不消一个小时就夕阳将下山了。仆人建议进去求宿;但主人坚持不进外邦人的城。其实,如果在耶布斯人的城内宿歇,情形也不可能比在便雅悯的基比亚更糟到那儿去。

  结果,他们再往前走,在日落时进了基比亚。基比亚的居民,对待旅人,跟所多玛人并没有分别,他们要屋主把客人交出来(士一九:17-25 创一九:1-9),公然提倡同性恋的恶行。既然如此,以色列人还有甚么可夸的?

  那些凶淫的暴徒,把那妾轮奸致死。这样的事发生了,屋主老人并没有出来仗义严责凶人,而那妾的丈夫,则残忍的分切妾的尸身,向以色列众支派传报,以求报复。

  凡看见的人都说:“从以色列人出埃及地,直到今日,这样的事从没有行过,也没有见过。"(士一九:30)这话倒是真实的:以色列人的凶残,到了使所多玛人羞耻的地步,恐怕埃及人听了会震惊。但这事发生在便雅悯的基比亚!

  如果信主的人,沦落到如此不堪的地步,道德水准远低于世人,只证明是理论不涉及伦理生活,教会前途就可忧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