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无知灭亡

  我的民因无知识而灭亡(何四:6)

独裁者要使人民容易被辖制,最有效的方法,就是愚民政策,把知识从他们夺去。虽然“知识就是能力"的话未必对,但没有知识就没有力量,确是不错的。

在以色列民中,神设立祭司和利未人,他们的职责是教导神的百姓,遵行真理。“真实的律法在他口中,他嘴里没有不义的话。他以平安和正直与我同行,使多人回头离开最孽。祭司的嘴里当存知识,人也当由他口中寻求律法,因他是万军之耶和华的使者。"(玛二:6,7)可见他们的事奉是多么重要。

但事实上他们大大辜负神的托付,没有善尽自己的责任,所作的刚好相反,从神的百姓夺去知识:

  我的民因无知识而灭亡。你弃掉知识,我也必弃掉你,使你不再作祭司。你既忘记了你神的律法,我也必忘记你的儿女。祭司越发增多,就越发得罪我;我必使他们的荣耀变为羞辱。他们吃我民的罪,满心愿意我的民犯罪。(何四:6-8)

祭司是众民之首,神给他们有极高的荣耀。他们的口,有两项功能:用口吃进食物,得到营养,可以有力量;还要开口把律法知识传播给人,手里有天国的钥匙,可以使百姓明白神的旨意,敬畏神,免陷于罪恶中,也就不至于灭亡,而得神的赐福。最可耻的是,他们的口只吃喝满足肚腹,却看中了人民的罪咎感,认为是可利用的弱点,满心愿意百姓犯罪;不但不纠正百姓,离罪归向正路,反而只要向他奉献就满意了,口腹饱足,就宣称平安。

这不也是现今宗教界的情态吗?教会成了商业化,只要争取得顾客就满足。责备人的罪,不仅是不合时宜,也不合他们的私下利益,因为会影响生意。这就如医生不向求诊的人提起“病"字,患者既无知识,哪能警觉于病的危险?律师不对其顾客说出罪刑,当事人既无知识,哪知悔罪求赦?结果必然延误了救治,趋向灭亡。传福音也是如此。如果不说明人的罪,主耶稣基督又何必在十架受死代赎?没有灭亡的危险,怎能有出死入生得救的福音,岂不是太不合理了吗?

神的仆人们,当有属灵的知识,使会众得生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