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要“过火"

  点火焚烧荆棘...必要赔还(出二二:6)

神要我们持守“中道"。适中是品德的标准,过犹不及。勇敢是适中的品德;过分是卤莽,不及是怯懦。慷慨是适中的品德;过分是浪费,不及是吝啬。圣经告诉我们说:“不要看自己过于所当看的,要照着神所分给各人信心的大小,看得合乎中道。"(罗一二:3)

  人若在田间,或在葡萄园里,放牲畜,任凭牲畜上别人的田里去吃,就必拿自己田间上好的,和葡萄园上好的赔还。若点火焚烧荆棘,以致将别人堆积的禾捆,站着的禾稼,或是田园,都烧尽了,那点火的,必要赔还。(出二二:5,6)

人出去牧放牲畜,应当知道负责任。但他没有尽到当尽的责任,而任牲畜乱走,“任凭"牲畜如何,而不加照顾,显然有当为而不为的过失。

好些人在处事上也是如此。他们以放纵为爱心,父母不善尽所应负的责任,对家庭的子女不加管束;牧者为讨信徒的欢心,对信仰上的问题不加注意,形同民主,实则放任。结果任其照自己各人私欲而行,糟蹋别人的庄稼,或则破坏主的葡萄园,使主的工作蒙受亏损。公义的神,也是庄稼的主,有一天必要他负责偿还。

另一种现象,是过分的严厉无恩。自以为热心,除恶,却是为除稗子,连麦子也毁掉。自以为是“亮光",发展成为忌邪的火,最后却是野火。荆棘本来是受咒诅的东西,人人皆曰当除;他自命为了真理,要除恶务尽,烧尽荆棘,放起火来;也许,起初的动机未可厚非,但任性行而不予控制,结果把人家已成熟收割的禾稼,或种作的田园,都烧尽了。本来该是效法保罗持守真理,“若传福音给你们,与我们所传给你们的不同,他就应当被咒诅"(加一:8);  到了他身上,变成了“凡与我意见不同的就被咒诅"。自己号称严紧,实在是狭窄而好战,畅己心所欲为。火放了,不负责任,让它尽情的烧去,尽兴了,还夸口是工作有效果,别人却大受亏损。教会受这种肉体热心的损害,实在难以估计有多大。

这两种极端,一是当为而不为,放任不尽责任;一是任性妄为,不顾伤及别人,是教会问题所在,求主禁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