宗教与得福

  你们要听,可以学习谨守遵行(申五:1)

不少人说:“基督教不是宗教!"如果不信的人这样说,是可以理解的,因为他们对信徒常是歧视,毁谤,原不足怪。可是,信徒有的也这样说,反以为唱属灵高调,而自鸣得意,才真是奇怪的事。

实际上,神从来没有想到,只召集一批人,或只救赎一批人,就把他们放在一边,算是大功告成。“从前所写的圣经,都是为教训我们写的。"(罗一五:4)如果你不以圣灵所启示的圣经是多余的,如果你相信圣经,也读圣经,就表明你相信基督的教,而且也肯受教,就会有希望进步。

以色列的失败,亡国,就是因为忽略了宗教教育;严格说来,“宗教教育"是重复语词:因为“宗教"的意思,是宗从和教育。因此,不可能有不教育的宗教,而且受了教育,还要宗从。被掳流落异邦的犹太遗民,虽然失去了国土,却收获了教育;他们不仅从失败的经验,知道了违背神的苦果,而且在被掳到的地方,建立起会堂,成为永久的教育机构,奠立了犹太教的基础。

摩西不单是神使用的伟大立法者,也是伟大教育者。他对会众说:“以色列人哪!我今日晓谕你们的律例,典章,你们要听,可以学习,谨守遵行。"(申五:1)

在这里,摩西列举了教育法则:听,是教育的开始,“信是听来的"(罗一O:17),听了领受;学习包括默想,记忆,写下来,研讨;但不止要听在耳朵里,学在心中,还要谨守遵行,把所听所学的,“实在行出来,就在他所行的事上必然得福。"(雅一:25)这才是完备的教育。

不过,教育不能代替生命,但教育可以引至属灵的生命,而且有了生命,更需要教育。

受犹太教育的以色列人,如果他们能谨守遵行神的话,虽然不能得着救恩和永生,但可以得着神赐地上的福分。但肉体软弱,不能遵行,不能成就律法的义;但律法“叫人知罪"。学习了律法的标准,却不能遵行达到律法“善"的标准,叫保罗发现“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,因为立志为善又得我,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。"(罗三:20 七:18)这样,是宗教使人知道善的标准,知道自己的问题,而仰望耶稣基督的救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