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自由的自由

  恐怕你们这自由竟成了那软弱的人绊脚石(林前八:9)

很多事情我们不去作,是因为不对,就不该作;但有些事不是不对,也不该作。如果人作事只为了满足自己,而不顾真理,固然是不好;但如果作事不违背真理,而不管是否对人有益,也是不恰当的。

哥林多是一个大希腊城市,拜偶像文化盛行,因为偶像的祭仪中有淫秽行为,所以庙妓成群,以至希腊文中有“哥林多化"(Corinthianize)一字,即为行淫乱的意思。在这样背景之下,归正的信徒,接受了基督为主,他们有真理的知识,知道偶像不过是人手所造的,并不是真神,所以算不得甚么。因此在偶像庙会的时候,虽然他不参与祭拜,却在庙里吃喝。他这样作,自己并不觉得良心受责备。

但文化是整体性的。有的信徒不知道分辨,以为既然有先进的弟兄在庙宇里吃喝,参与偶像的庆典活动又有何不可?于是就跟拜偶像的人有了团契,陷于污秽泥淖中,而不能自拔。

使徒保罗劝勉教会说:

  其实食物不能叫神看中我们,因为我们不吃也无损,吃也无益。只是你们要谨慎,恐怕你们这自由,竟成了那软弱人的绊脚石。(林前八:8,9)

信徒行事为人,是要讨神喜悦,荣耀主的名。即使你有知识,在偶像的庙中吃喝,会是神所喜悦的事吗?而对于你自己呢?既然“不吃也无损,吃也无益",基督徒爱心的原则,是不加害于人;因此,即使利己却人有损的事,也绝不可以作,何况绝不利己而可能损人的事,为甚么要作呢?那些只顾自己有知识,就任意在偶像庙中吃喝的人,不过是自恃有知识,而 扬其与众不同而已,值得作吗?

何况作基督徒的,应当随时随地想到别的肢体,不求自己的益处,“务要叫邻舍喜悦,使他得益处,建立",而不使人跌倒,不可因食物“毁坏神的工程"(罗一四:19-一五:3)。所以要为别人的缘故谨慎,宁可不使用自己的自由,也不要伤害别人。为了弟兄的益处,,即使对自己有损害,也要去作,何况对自己无损的事,更要谨慎,不妨害软弱的人。伤害人不是出于爱心;所以有些事本身不是错的,但结果与人有害,也是该避免的。这是爱的原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