奉獻不是一句空洞的口號,而是需要有相應的行動。如果只是喊口號,任何喊法都可以﹔可是任你如何喊,也不會有任何效果,明天的世界,仍然不會有任何改變。變必須動,動是由觀念的改變開始。不是外面的改變,而是自己內裡的改變。
得救的人,才可以奉獻歸主,不屬這個世界﹔不屬這個世界的人,自然在行動表現上不傾向這個世界,更不要效法這個世界。可是有不少人得救了,歸屬主了,看看周圍的世界跟我們不同,因為缺乏對神的信心和自信﹔而覺得非跟這世界認同不可,就效法世界了,為的是跟世界一樣,不必單獨站出來。他們的目的達到了,因為那合於人的本性,本來就不難﹔但也失去了基督徒應有的見證﹔那也就是不分別為聖,不能討神的喜悅。這犧牲是太大了,因為犧牲了原則。
屬主的人立心不跟世界走,心意改變了,有了新的立場,才可以看得清楚。察驗是在考察之外,還要試驗。神的旨意不是姑妄言之,姑妄聽之﹔也不是任意的口頭禪,方便於給人行動的藉口﹔對於有新生命和新心的人,而是可以試驗分辨的。
神的旨意是要聖徒追求良善,不加害於人,因為神是愛,基督徒要在品德上長進﹔是要在凡事上討神的喜悅﹔是不偏頗短缺的,是完美的。
這不是少數人的事﹔是對“各人”的要求。看明了神的旨意,卻不是舉目望天,而還要看到人,因為基督在地上的身體就是教會,由得救的人合成。看自己,是要知道自己存在的意義,是這身體上眾肢體之一﹔不要高估自己,過於所當看的,似乎超出了身體之外,很難有可以安排的位置。總要看得合乎中道,並不是凡事擇其中間,而是說要恰合其分。生命更新的人,各認識自己的地位,像交響樂團,各人都看神的旨意,照天上的指揮演奏,自然發出美妙的樂音,榮耀神的名。
同心事奉不是為自己興趣,要仰望主的手。同心事奉不是為個人,要同心互相關顧(羅一二﹕3)。奉獻的基本轉變,是讓神的旨意成就在我們身上,不為了自己,卻是藉著愛人而愛主,共同作榮耀主的見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