羔羊與大淫婦

  同著羔羊的就是蒙召被選有忠心的(啟一七﹕14)

世上的人,有他們的喜愛,有他們的崇拜,他們完全忽略信仰和道德的標準,只求自己的利益。他們看見大淫婦坐在眾水上,“就是多民,多人,多國,多方”(啟一七﹕1,15)的擁戴,真是擅一時之盛場,多麼榮耀﹗她有物質的豐富與裝飾,她坐在七座山的極峰,何等顯赫﹗跟隨羔羊的,卻是走窄路,受困苦,處在卑微的地步,甚至是世上的渣滓和污穢。

大淫婦周旋於權貴之間,出入君王的宮廷,穿著朱紅的衣服,也是炙手可熱。她褻瀆神,侮慢信主的人,甚至“喝醉了聖徒的血,和為耶穌作見證之人的血”(啟一七﹕6)。信主的人卻喝盡了苦杯,為了跟隨羔羊,必須要“受窮乏,患難,苦害,在曠野,山嶺,山洞,地穴,飄流無定,本是世界不配有的人”(來一一﹕37,38)。信心使他們甘於與主同受苦。

明顯的,同著羔羊的,在所有的觀念上,都與大淫婦有所不同。這就是“世俗之城”和“上帝之城”的差別。這差別終於引到最後的決戰,十王和獸與羔羊的決戰﹕

  他們與羔羊爭戰,羔羊必勝過他們,因為羔羊是萬主之主,萬王之王。同著羔羊的,就是蒙召被選有忠心的,也必得勝。(啟一七﹕14)

跟隨羔羊,不是逃難恐後,赴義不前的投機分子,也不是看到潮轉勢移,臨時改換陣營。他們必須是被主的大愛所激勵的,“想一人既替眾人死,眾人就都死了,並且祂替眾人死,是叫那些活著的人,不再為自己活,乃是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。”(林後五﹕14,15)既然是蒙召, 必須是蒙主的呼召,不是隨感情的衝動﹔且是主所特選的精兵,臨危授命﹔還要對主絕對忠心,經得起試驗,不會中途變節。他們知道,主“有永生之道”,雖群眾漸漸消失,也不會跟從別人。(約六﹕68)他們真是基督的新婦,有忌邪的心,永遠忠於基督。

大淫婦從來沒有忠貞的觀念,沒有原則;淫婦的唯一原則就是為了利益,跟從誰都可以。這種勢利的結合,沒有愛為維繫,很容易轉變成恨﹔連解約都用不到,“那十角與獸必恨這淫婦,使她冷落赤身,又要吃她的肉,用火將她燒盡。”與世界結合,落得如此下場﹗所以淫婦不但是不道德的,也是不智慧的;箴言稱之為“愚昧的婦人”(箴九:13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