羔羊生命冊

  名字...沒有記在被殺之羔羊生命冊上的人(啟一三﹕8)

  人很容易把世界上的人,分為兩個陣營﹕我的與非我的﹔屬我的人都是好人,不屬我的都是不好的。這種對分的觀念,使他難以同別人相處﹔理由很簡單,絕大多數的人,不是我們的敵人,也說不上我們的朋友。

主耶穌在世的時候,也曾說過相似的話﹕世界上有兩種不同的人﹔“不與我相合的,就是敵我的﹔不同我收聚的,就是分散的。”(太一二﹕30)在屬靈方面,這是真確的事實。 因為不信主的人,就是屬那世界之王的,“在其中行事為人,隨從今世的風俗,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,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。”(弗二﹕2)但信主之後,就成為屬於神的子民,不僅是生命和生活的轉變,也是歸屬的轉移,“從黑暗中歸向光明,從撒但權下歸向神”(徒二六﹕18)。

這不同的國度,是光與暗的差別,是十分顯明的。在受迫害的時候,被指控為“基督徒”的,總不會缺乏定罪的證據。但最激烈的信仰爭戰,是在末世出現。那時,國度的區分極為顯明﹕獸的國度與羔羊的國度,壁壘分明﹕

  獸就開口向神說褻瀆的話,褻瀆神的名並祂的帳幕,以及那些住在天上的﹔又任憑它與聖徒爭戰,並且得勝﹔也把權柄賜給它,制伏各族,各民,各方,各國。凡住在地上的人,名字從創世以來沒有記在被殺之羔羊生命冊上的人,都要拜它。(啟一三﹕6-8)

在那時候,拜獸成為最普遍流行的事,可稱為不是宗教的宗教,因為是最實利的。在那時候,必須在右手上或是額上,受獸的印記﹔手要作獸所命令他作的,頭腦思想獸所規定他思想的,否則就“不得作買賣”(啟一三﹕16,17),不能有交易行為,不能買,也不能賣。這是說,不願與獸教同流的,就被限於市場生活之外,與社會絕緣。這不僅是不便,而是艱難。

在這樣的環境之下,真實的信仰就顯出來了。信仰不是口頭上的事,不是言詞的辯論,而是發源於生命。主耶穌是神的羔羊,祂被殺而使信的人得生命,名列在生命冊上,祂的血是聖徒得勝的保證﹔相信祂的,不拜獸,惟屬主,忠貞至死。

求主幫助我們,立定心志,行事為人與所蒙的恩相稱,或生或死總是主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