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一般人的印象中,好人就是君子自清,與世無爭的人。爭必有亂,破壞既存的和平,是最嚴重的罪行。但避世獨居,只知道孤芳自賞,而任罪惡猖行,並不是美德。耶和華的使者說﹕“應當咒詛米羅斯,大大咒詛其中的居民﹔因為他們不來幫助耶和華,不來幫助耶和華攻擊勇士。”(士五﹕23)在屬靈的戰爭中,光明與黑暗分明,沒有人能夠中立,也不容許任何人置身事外。
看起來這世界上滿了奸惡,惡人成功,誠實人受盡欺壓,有許多吃虧的地方。(詩九四:3,14-17)但總要記得有神在:
我們在世界上,常有孤單的感覺;看法庭上天平的記號,變成了稱量黃金出賣判語的商標:“我又見日光之下,在審判之處有奸惡,在公義之處也有奸惡”(傳三:16)。但最可悲的錯誤,莫過於以為神不顧念屬祂的百姓,任憑惡人得意。因為那些濫用權威,曲解律法,“在位上行奸惡的,豈能與你相交嗎?”(詩九四:20)他們與神沒有關係,因罪惡使他們與神隔絕;那情形就像在光明以外就是黑暗,在生命之外就是死亡。“離開主的面和祂權能的榮光”,就是永遠沉淪,在也沒有盼望(帖後一:9)。這是惡人的結局,“你看他建朱樓,你看他樓塌了”,有甚麼好羡慕的?落在永生神的手裡是可怕的。
神絕不永遠丟棄屬祂的人;神兒女也不可轉去離開神。因為神公義的作為終必要現出來。
人不跟神相交,是因為他心不正直;“二人若不同心,怎能同行呢?”(摩三:3) 必須認罪悔改,除去罪惡,藉聖靈施恩,把彎曲的改為正直,得到神的救恩,才可被聖靈引導,跟隨主,行十字架的道路。
神仍然在等候,在呼召,屬神的人要為神和祂的榮耀,站立起來,肯付代價,不與罪惡妥協;選擇正義的立場,與神站在一邊。當罪惡橫流氾濫,你不要隨波逐流,要持守真理,敵擋罪惡,不論是多麼不受歡迎;任憑人看你不合時宜,你總要靠主大能,攻擊作惡的,這才是光明之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