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天的覆蓋下過得久了,人很容易忘記了穹蒼的奇妙。朝陽的光華,夕照的絢麗,似乎再也引不起他的反應。嬰孩可以從天上的月亮,星星,編織許多綺麗的夢。年長的人,知道百億光年之外的星,卻失去了童年對星兒的遐想。
詩人的心眼,沒有被世上的塵霧所迷;他的信心,使他看得更清楚,更遠。他用敬畏的心,看見了神彰顯在天的榮耀:
遠超諸天,在時間空間之外的神,竟然顧念低微的人,真是奇妙的事。
“人算甚麼”!在這裡所用的“人”字,希伯來文enosh 特指人的必死和脆弱;“世人算甚麼”的“世人”ben adam 即“亞當之子”,所指是人卑賤的本性,不是照著“神自己的形像造人”(創一:27)的高貴品質,而是成為比天使微小。人的野心,時時在想為自己製造偉大的形象,正是表明其自覺卑微;人的追求不朽,正是因為其必朽,不能耐久。
神差祂的兒子降世救贖的,是這樣卑微的人;而且祂自己成為人的樣式:耶穌不僅“成為比天使小”,且“祂因著神的恩,為人人嘗了死味”(來二:9,10);祂本來與神同等同榮,是沒有罪,也不能死的,為了使滅亡的人蒙神的恩典,竟然嘗了死味,這是創造天地,陳列星宿的神,永生的神,眷顧世人的最高表現。
神為了成就祂救恩的計畫,“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,為我們眾人捨了,豈不也把萬物,和祂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嗎?”(羅八:32)所以耶穌復活了,不僅是祂自己得了榮耀尊貴為冠冕,也是“為要領許多兒子進榮耀裡去”,使我們信祂的人,得著不死的永遠生命。這樣,必死的,脆弱的人,就從“這必朽壞的,總要變成不朽壞的;這必死的,總要變成不死的”,人自古以來所夢想的“不朽”,就成了事實。但那不是要成就人的意願,而是要應驗神“死被得勝吞滅”的話,使“萬物都服在祂的腳下”(林前一五:53-57,27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