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潔是分別出來的意思,聖別歸於神的,必須保守,禁止外人接觸玷染。 Melanesia等島民,稱為Taboo (“聖別”的意思),延伸表示嚴禁。
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之後,在耶路撒冷建立聖殿。聖殿表明神的同在,使祂的子民與其他人民有分別。那並不是神在地上的住址,人在那裡可以找到祂,而是表明神與祂的所特選的子民同在,外邦人不得進入。所以聖地,聖城,聖殿等,並不是地理名詞,正如聖餐不是餐館菜單上的一味﹔除非有神的同在,在物質上全然沒有特別的意義。
所羅門的獻殿禱告,提到“不屬你民以色列的外邦人”,也可以向這殿禱告(代下:32)。這不是種族歧視,但只有選民的祭司,能進入殿裡禱告。
以色列人的問題,正在於他們不分別為聖,失去了神的同在,卻仍然以聖民自居。他們進入神賜給的產業居住,卻不分別為聖,從鄰國和各方各地,進口了許多異邦的風俗和宗教。猶大王亞哈斯,從大馬色進口了外邦祭壇的作法,就命令他的御用祭司照樣建造,放在聖殿裡。(王下一六:10-16) 他不僅向外邦偶像獻祭,更毀壞聖器封鎖聖殿 (代下二八:22-25)。瑪拿西的惡行,似乎是跟外邦人競賽,“比耶和華在以色列人面前所滅的列國更甚”,把聖殿弄得集污穢邪惡之大成,惹動神的忿怒(代下三三:1-9)。
約西亞王的復興,只是短暫的迴光返照。以後的幾個王相繼行惡,最後神使外邦入侵,進入神的產業,拆毀了聖城,毀壞了聖殿,也殘害神的聖民。這樣的劫難,都是因為他們失去神同在,離棄神,也被神離棄(申二八﹕45-68 王下二五﹕)。
因為他們不以外邦的風俗為羞辱,所以被分散在外邦,成為羞辱。到那時,他們才明白過來,離開他們邪淫拜偶像的積習。
在羅馬統治下的猶太人,雖然不再成國,但他們強烈反對外邦人,或外邦物進入聖殿,連統治者也不得不尊重。
新約的教會是神的聖殿(林前三:16),是得救重生的人,不是物質建築。應當分別為聖,不要讓屬世的觀念侵染聖潔的新團,更不能為了物質利益,讓不信的人混入教會,在教會居高操權,因為那是羞辱神,也是聖民的羞辱。當知道羞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