困苦窮乏

  但我是困苦窮乏的(詩七O﹕5)

真正的禱告,是從急迫需要的心裡傾吐出來的。雖然沒有華美的詞藻,也不曾刻意安排,並且也不冗長,但不會缺乏真誠,也不失效果。

“困苦”和“窮乏”,不是甚麼值得羡慕的經驗。但聖經中多次提到(詩九:18  四O:17 八六:1),也常說到神眷顧這樣的人(詩一二:5)。這是指物質上的缺乏,但表示完全仰望,倚靠神的人(太五:3路六:20)。先知耶利米奉神的命向君王傳的信息,更說:“為困苦和窮乏人伸冤”,是認識神的真正意義和必然表現(耶二二:16)。

貧窮本身不是品德;但感覺自己無倚無靠,對神單純的仰望,是蒙恩的條件。馬利亞的“尊主頌”說:神“叫飢餓的得飽美食,叫富足的空手回去。”(路一:53)主耶穌在祂第一篇講道中,向本鄉的人宣告彌賽亞的事工,是“傳福音給貧窮的人”(路四:18)。

困苦窮乏的人,是沒有錢財,不能幫助別人的人;所以也缺乏朋友,因為世界的情形,是人都想自己的好處,如果不能夠從你身上的甚麼好處,他會想:這樣的朋友有甚麼用!就離開你而去。所以貧窮的人,很少朋友。不幸,在教會中,也不免這樣的事;因此雅各以為那是犯罪得罪神的,該受無憐憫的審判(雅二:1-13)。不過,這不是第一世紀獨有的事件。

眷顧貧窮,自然是好事。所羅門王向神祈求,使他能有智慧,按公義審判,“必為民中的困苦人伸冤,拯救窮乏之輩,壓碎那欺壓人的”(詩七二:4)。這真是王者的仁慈。

同情窮乏人,固然是好;按公正審判貧窮人,固然是好;大衛卻說:“但我是困苦窮乏的”(詩七O:5)。他不是要推卻幫助別人的責任,像世人一樣裝窮。他是向神祈禱,承認自己的貧窮,看自己是一無所有的。以一國之尊的王,能有這樣的存念,多麼難得!

我們沒有大衛的王位,尊榮;恐怕也難達到他一半的屬靈程度,但更缺乏這樣的自我認知。聖經說:“神揀選了那無有的,為要廢掉那有的...使一切有血氣的,在神面前一個也不能自誇。”(林前一:28,29) 又說:“人若無有自己還以為有,就是自欺了。”(加六:3)求主使我們認識自己,才可蒙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