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前的哲人,以為罪是因為沒有知識。他們以為只要人知道是錯,就不會去作,也就避免了罪。如果事情真能這樣,那是最好不過了。現在各方面的知識,進步到前所未有的地步,但所不同的只是犯罪的方法了,犯罪的情形,卻並沒有減少。
詩人早就問說﹕“作孽的沒有知識嗎﹖他們吞吃我的百姓如同吃飯一樣,並不求告神。”(詩五三﹕4) 這話的意思好像是說,照惡人行惡的情形看來,像是故意不知道神的存在,所以公然吃人﹔這樣怎能面對神呢﹗
聖經所說的“愚頑人”,並不是智能低劣,常是指品德的缺陷。實際上,那些人如果是真是一般想像中的“傻瓜”,倒作不出壞事了;他們會“吞吃”神的子民,會“安營攻擊”屬神的人,可見其有組織能力,頗像是人才。但他們的才具和精力,都使用在不正的方面。
主耶穌在路加福音第十二章,說到一個“無知”的財主,是故意把這兩個顯然看來矛盾的語詞放在一起。他的“田產豐盛”,而且經營有方,懂得重建倉庫,懂得為前途打算,似乎是經濟長才;只是他沒有想到神的存在,而且神會干預他的計畫,神對他說:“無知的人哪!今夜必要你的靈魂,你所預備的要歸誰呢?”(路一二:20)這個知道如何積財的人,仿佛算無遺策,只是沒有想到神。何等的疏忽!造成何等的悲劇!
在平安穩妥的時候,似乎凡事順遂,用不著憂愁懼怕,卻忽然害怕起來,是因為他們所不怕的神,現出大能和威嚴,為屬祂的人爭戰;結果,他們攻擊的大軍,成為倒斃的屍體,終於變為枯骨,沒有人掩埋。古時以為棄骨暴屍,是很大的羞辱和咒詛,那正是他們的結局。棄絕神的人,必被神棄絕。
神的救恩,不僅拯救屬祂的人,免於危險患難,也拯救我們,在現今的生命,不至於虛費;更使我們靠著耶穌基督的救恩,免於永遠滅亡(約三:17),到主基督第二次顯現的時候,得著救恩的完全實現(來九:28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