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看甚麼,你就會心在甚麼。常看大自然的山水,會比較少注心名利。常看所多瑪的繁榮,就難禁止腳步,慢慢挪移到那裡。這道理,就像是主耶穌所說的﹕“你的財寶在哪裡,你的心也在那裡。”(太六﹕21)
如果你每天專看你的痛苦,即使是那痛苦真實的,也很少會有消減痛苦的可能,只叫你感到你苦難的分,比別人更多,越加討論,就越加增。卻不像財寶一樣,幾乎沒有人埋怨說﹕“比起別的人來,我的錢財太過多了,這是不公道的﹗”但常有人說﹕“我遭遇的痛苦太多了,上天不公﹗”進一步就說﹕“作惡的人倒反升官發財,享樂納福,我守正行義,有甚麼益處呢﹖不如混水摸魚,也參加撈上一把﹗”
因此,詩人自己感歎說﹕“我幾乎跌倒,我的痛苦常在我面前。”但是,他沒有只看自己的痛苦,他更深進一步,往裡面探求使他受苦的原因﹕“我要承認我的罪孽,我要因我的罪憂愁。”(詩三八﹕17,18)不要管別人行惡,不要想他們在害我﹔連自己咬緊牙關忍受,不聽不說,也不是辦法。閉上自己的眼睛,世界上的惡仍然存在,痛苦仍然存在。
在受苦中,要轉換方向,看主耶穌。聖經說﹕“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。祂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,就輕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,便坐在神寶座的右邊。”(來一二﹕2)
我們受苦的原因,有兩方面﹕可能是因為犯了罪,遭受到神的管教責打,要向神承認,從心裡憂傷痛悔,轉離罪孽,就必得神的憐憫,使我們在祂的聖潔上有分,結出義的果子。如果是因為追求良善,那是因為屬仇敵撒但的工具,無理恨你,加害於你,是屬神的人所不能免的﹔就要堅定敵擋,甚至到捨命流血,也不退卻一步,信實公義的神,必不撇棄屬祂的人,至終必會幫助拯救(詩三八﹕18-22 來一二﹕3-13)。
在痛苦中的人,不要看你的痛苦,更不要因痛苦而跌倒;因為跌倒的人,總是受傷,增加痛苦。也不要轉離義路,尋求今生的福樂,走容易的路﹔像羅得,所努力積聚增加的財富,在所多瑪受審判的時候,都變成灰燼。轉而仰望神,持定祂的道路。神“能保守你們不失腳,叫你們無瑕無疵,歡歡喜喜站在祂榮耀之前”(猶﹕24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