宗教不但是生活中的一部分,而應該是全部的中心。聖徒以主為圓心,畫一個圈兒,把每一部分都包括在裡面,這就是宗教生活。所以不僅是有了主就有了一切,而是有了主決定一切。
“耶和華是我的產業”(詩一六:5),表明他是以主為倚靠,為誇口。聖經說,利未人與神聯合,事奉神,“耶和華是他的產業”(申一O:9)。產業不但代表人的身分,古時對家無恆產的人,也不大信任,所以有產業不但作人的倚靠,也可以使人覺得他可靠。我們知道,不久以前的西方民主,只限有產業的人有投票權。但信主的人不是以地上的產業誇口,而以主為誇口,為倚靠。“是我杯中的分”(詩一六:5),表明他以主為滿足。以色列地不僅是流奶與蜜,我們也記得,應許之地的記號,是盛產葡萄,釀製成酒,可以使心喜樂(士九:13 詩一O四:15),因此杯中物是喜樂滿足的意思。
以主為杯中的分,是說主為我賜福的杯(詩二三:5),我要時時“舉起救恩的杯,稱揚耶和華的名。”(詩一一六:13)說到他在主裡面的滿足(詩一六:6-9):
主給安排的地界,是祂自己察看,量給我們的,沒有比完美更好的可能,所以他以感恩的心接受,不用任何別的地方來交換。不但在主應許之地,他也願意接受主的指教,如何按照主的旨意生活,如何榮耀主的名。
顯然的,他不是忘恩負義的人,把主丟在背後;他是時時把耶和華擺在面前,透過主看世界上任何的事,把主當作他的標竿,凡事惟求祂的喜悅。
一個按主旨意生活的人,才可以身,心,靈都滿有喜樂,得以安居在指望中。
使徒彼得五旬節的講道,指出這預言是應驗在耶穌基督的身上;祂照神的旨意,擔當了人的罪,在十架上成就了救恩,復活不見朽壞。我們活在主的旨意中,也有這美好盼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