詩人在這裡所發的是一個重大的問題﹕
耶和華啊,誰能寄居你的帳幕﹖誰能住在你的聖山﹖
就是行為正直,作事公義,心裡說實話的人。
宗教的意義是宗從,教導﹔因此要與所敬拜的對象接近,受教導而遵行。Relgion源自拉丁文religare是重新聯合的意思。墮落的罪人,怎能親近神,與神復和呢﹖(詩一六﹕1,2)
詩人列舉了基本的品德﹕正直,是沒有彎曲﹔公義,沒有偏邪﹔誠實,不僅是言行沒有偽詐,而且從心裡可靠。
大衛自己,像是具有這樣的條件。他離世之後不久,他兒子所羅門對耶和華說﹕“你僕人我父親大衛,用誠實,公義,正直的心,行在你面前。”(王上三﹕6) 一個兒子能如此為父親見證,可見是真實的,不是作給外人看的,來源不是道聽塗說﹔而且他父親去世不多年,記憶猶新,絕不會年遠湮忘,舛錯模糊﹔而且那是對神說的,不容串通砌詞詐欺。雖然我們都知道,大衛不是沒有過失,但他有這些基本品德,是合神心意的人,有多麼難得。
除了積極有所為的品德之外,在消極方面,還棄絕惡事,有所不為,也是同樣重要。這些原則,表現於倫理生活,和社交生活。不是空言高論,而是有實際的禮義廉恥。
禮﹕謹飭言語沒有過失,只說造就人的好話“他不以舌頭讒謗人,不惡待[中傷]朋友,也不隨夥毀謗鄰里”﹔
義﹕有正確價值觀念,以真理和道德為標準,“他眼中藐視匪類,卻尊重那敬畏耶和華的人”﹕不是以財取人,結交豪富,也不是以自己利益為標準,對我好的就是好人﹔
恥﹕誠實守信,“他發了誓,雖然自己吃虧也不更改”﹔
廉﹕正直有愛心,“不放債取利,不受賄賂以害無辜”。
這樣的道德標準,是沒有過失的完全人,以人的努力,沒有希望達到。因為“我們都像不潔淨的人,我們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”(賽六四﹕6),靠自己的義行,沒有辦法親近神,到神的帳幕和祂的聖山。
因此神差祂的兒子基督耶穌降世,祂沒有罪,卻為罪人死在十字架上;只有信靠主耶穌基督,因祂在十架所流的寶血,得救贖而稱義,踏著祂所開的路,才可親近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