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“沒有神”,是全面的否定有神。那是說,證實在任何時候,任何地方,任何事件上,都沒有神。
概括的,宇宙性的否定,是邏輯思維上不可能證實的事,所以不能成立。只有愚昧無知的人,才會說這樣的話。既然不能證明,相信無法證明的讕言,不是愚頑人,還有別的更適合的名字嗎?
聖經從來沒有爭辯,也沒有試圖向誰證明神的存在。神就是存在的,“自從造天地以來,神的永能和神性,是明明可知的,雖是眼不能見,但藉著所造之物,就可以曉得,叫人無可推諉。”(羅一:20)。這是說,神的存在是無可爭辯的事實。倒是詩人寫出,人試著要尋找一個神不存在的地方,是真實困難的工作,無論到甚麼所在,結果總是神“在那裡”,連在出生以前,神早就知道。這樣,人生而有敬拜神的心,該是最自然的事了(詩一三九:7-17)。
那麼怎會有人宣稱“沒有神”呢?
神的話真正“是活潑的,是有功效的,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,甚至魂與靈,骨節與骨髓,都能刺入剖開,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,都能辨明。”(來四:12)分析人的隱念,原來“沒有神”的心理,只是“寧願沒有神”的意思。
不過,不僅是教條的無神論者,還有實際的無神論者,他們“心裡說:沒有有神”,就在行動上表現出來。
既然沒有神,在人以上再沒有更高的權威,則人人都可以成為暴君,不必對誰負責,只要對自己有利,甚麼事都可作。所以儘管科技進步了,犯罪的方法也隨著進步,退步的是人的道德,人心每下愈況,現代人變成文明的野蠻人,行在都市的街上,比在深山叢林更危險;要防備同類的人,因為比野獸更可怕,簡直是生活在人吃人的世界。
神的子民不免要問:我們怎能存活呢?“神在義人的族類中...耶和華是他的避難所。”(詩一四:5,6)神仍然看顧祂的兒女,保護他們在方舟內,任憑洪水氾濫,神保守十分平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