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旅人漸近聖殿的時候,他想到在至聖所,有神的約櫃,裡面有神的兩塊法版,上面有神自己用指頭所寫的十條誡命,代表神公義的審判。照律法的要求,誰能站在神面前﹖
這是多麼嚴肅的一個問題,甚至也可以說,是任何人所能面對最可怕的問題﹕“耶和華啊,你若察究罪孽,誰能站得住呢﹖”(詩一三O﹕3) “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,只在一條上跌倒,他就是犯了眾條。”(雅二:10)
沒有人能回答這個問題。
幸而對於神的子民,這只是虛擬的問題,因主耶穌基督已經為他們的罪死了,付了救贖的重價,信祂的人,不需要面對審判,而他們的名字,記在了羔羊生命冊上。正如在舊約會幕的至聖所裡,有神的約櫃﹔在約櫃的上面,有兩個包金的基路伯,張開翅膀遮蓋著施恩座,就是蔽罪座。這至聖所不是人人都可以進去的,只有大祭司,每年一次帶著祭物的血,進去為百姓贖罪。這禮儀是預表主耶穌基督﹔祂來到了世間,作了大祭司,獻上自己的血,成就了贖罪的事,滿足神公義的要求,使信祂的人可以進到神面前。(來九﹕7-12,24-28)
但沒有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的人,沒有得到主赦免之恩,情形就不一樣了。在末後的日子,他們要站在白色的大寶座之前,照他們所行的被審判,照各人所應得的受報。他們的分,是在永遠的火湖裡。(啟二O﹕11-15)
信主的人不必再擔心神“究察罪孽”,因為他的罪已被赦免,過犯已被塗抹,作“光明之子”(帖前五﹕5,6),並盼望那公義的太陽顯現,就是主榮耀的再臨。
但在黑暗的世界,過光明的生活,是不容易的。雖然因為不屬世界,所以被世界恨惡,有困苦,有患難﹔不過,這光明的種子,藉著聖靈,在我們的心裡,成為永遠的盼望,經得起狂風暴雨,總不會息滅。“我的心等候主,勝於守夜的等候天亮,勝於守夜的等候天亮。”(詩一三O﹕6)
夜間黑暗遮蓋大地,人都吃喝醉酒,沈沈的睡了。他們沒有盼望,生活沒有目標,也許就不再起來。但守夜的人不能夠睡,總要警醒,防備夜間的驚慌。
看遠山漸漸現出,苦難即將過去。天就要亮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