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代人的生活忙碌,噪音四面包圍,但在另一方面,卻時常感到是那麼的孤單,需要幫助。“求你向我右邊觀看,沒有人認識我”(詩一四二﹕4),所感受的是多麼蒼涼﹗
不過,還有比孤單更糟的,就是詩人所說的境況﹕“派一個惡人轄制他,派一個對頭站在他的右邊”(詩一O九﹕6)。這裡的“惡人”,或譯作“那惡者”;“對頭”,也就是“撒但”。人犯罪的結果,是被撒但奴役,受轄制,不得自由﹔撒但是最壞的主人,服事它是惡事,是苦事,而還不止此,“罪的工價乃是死”(羅六﹕23)。撒但是控告者,它在神面前控告人,使人的心靈不得平安,受罪的困擾。
神的兒女要“將耶和華常擺在我面前,因祂在我右邊,我便不至搖動。”(詩一六﹕8)勝過撒但的方法,是常將主放在面前,就是仰望主,認定主,以主為所喜樂的,可敵擋魔鬼,得勝試探,不至陷於罪中。
保羅寫道﹕“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﹖有神稱他們為義了。誰能定他們的罪呢﹖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,而且從死裡復活,現今在神的右邊,也替我們祈求。”(羅八﹕33,34)這是何等的安穩﹗祂的血比亞伯的血所說的更美。
沒有人能宣告自己行為完全,在神前得以稱義。大衛是合神心意的人,他也盡心盡力,想要求神的喜悅;但限於自己的知識,和肉體的軟弱,屢次陷於失敗,而且敗的很叫人失望,似乎是難以原諒。他知道,自己蒙恩極大,虧欠神也極深,殺人和姦淫的罪,並不是獻祭物可以除去的。但因信而得神稱為義:“的赦免其過,遮蓋其罪的,這人是有福的;主不算為有罪的,這人是有福的”(羅四:7,8 詩三二:1,2)。犯罪而“叫耶和華的仇敵大得褻瀆的機會”(撒下一二:14),撒但是“對頭”,在那裡控告他;但神使它蒙羞,因為主寶血所救贖的,祂總不丟棄,“祂必站在窮乏人的右邊,要救他脫離審判他靈魂的”(詩一O九﹕29,31)。站在右邊,是在法庭上幫助辯護的意思,也就是新約所說的“保惠師”。當撒但控告聖徒的時候,聖靈就宣告說﹕耶穌基督所流的寶血,已經救贖了他,稱他為義了。人是在神面前是貧窮的,就是有金銀也不能贖罪,感謝主,只有靠祂的寶血(彼前一:18,19),就得稱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