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概你我都可以說,我們認識不少人。不過,要界定“認識”的意義,就是另一回事了。一般說來,只要能把那人的名字跟面貌連在一起,就可算得上認識。但還有另一種的認識,不僅能認識他的面貌,還能辨認他的聲音,甚至可以從遠處看到他的步法,身形,就能知道其人是誰,甚至能知道其性情,判斷其行事為人,以至了解其對事的反應,預測其下一步將採取的行動。這是認識的另一個層面,是所謂“知己”的意思。
真認識一個人,不是容易的事﹔真認識神更難。必須長久與神同行,體貼神的心意。
沒有疑問的,羅得知道有神,知道誰是神﹔但亞伯拉罕能說﹕“將義人與惡人一樣看待,這斷不是你所行的。審判全地的主,豈不行公義嗎﹖”(創一八﹕25)表明他知道神的法則。
以色列人背叛攻擊摩西,亞倫,也就是攻擊神,向祂發怨言﹔摩西對亞倫說﹕“拿你的香爐,把壇上的火盛在其中,又加上香,為他們贖罪﹔因為有忿怒從耶和華那裡出來,瘟疫已經發作了。”(民一六﹕46)這顯明摩西認識神,超過亞倫,更遠超過以色列會眾。
在西乃山,神頒布律法給以色列人。會眾只能在遠處,不可挨近山的周圍﹔以色列的七十個長老上了山,看見神“腳下仿佛有平鋪的藍寶石,如同天色明淨”﹔只有摩西可以上山,進入雲中,在神的榮耀裡”(出二四﹕10-18)。
明白法則,是很重要的。在自然界,誰都可以知道風吹,水流,閃電等自然現象﹔但科學家是知道其法則的人,他們知道其規律,就可以預測,可以利用,以造福人群。
在屬靈的事上,也是如此。一般人所知道的,只是神作了甚麼事,賜福甚麼人。但屬靈的人,與神有親密的交通,並從神的話中,知道神的法則,不僅知道祂作甚麼,而且明白祂為甚麼這樣作,知道神的性情。但聖經說﹕“祂使摩西知道祂的法則,叫以色列人曉得祂的作為。”(詩一O三﹕7)不在於人的智慧,是神自己開恩啟示,向屬祂的人顯明出來。這是由於神的揀選和預定﹔從人來說,是因為摩西謙和勝於世上眾人。
詩人在神面前,與他的心公開對話,給我們知道,最重要的是明白神的心意,行祂的旨意,這是我們的責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