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保的代求

  不再是奴僕乃是高過奴僕(門﹕16)

基督的僕人,必然以基督的心為心。說來容易,但這不僅是說的,要表現在行動上。保羅在致腓利門的書信中,就充分的表現出像基督。

腓利門是歌羅西教會中的負責人,有一名奴僕名叫阿尼西母﹔這個名字是“有益處”的意思,可惜他有名無實,不僅對主人沒有益處,反而背離主人逃跑了。在道路的盡頭,遇上了監獄裡的保羅,接受了傳給他的福音,成了他“捆鎖中所生的兒子”,那是他生命的轉機。皈信基督後,在獄中服事保羅,得保羅教導,願意回去見舊日的主人腓利門﹔由常代表保羅傳達信息的推基古陪同,並且帶著使徒的親筆信。(西四﹕7-9)

保羅從主的角度看這一切,並且以主的愛代求:

  他暫時離開你,或是叫你永遠得著他;不再是奴僕,乃是高過奴僕,是親愛的兄弟...你若以我為同伴,就收納他,如同收納我一樣。他若虧負你,或欠你甚麼,我必償還,這是我保羅親筆寫的。(門:15-19)

是罪犯而得自由

照當時的制度,逃奴是可以處死的。如果繼續作蒱逃者,在懼怕中,永遠沒有平安。保羅叫他歸回主人,代阿尼西母,向腓利門求赦施恩,使他得自由。像基督為罪人代求一樣。

從奴僕成為弟兄

古時的奴僕,只是活的工具,沒有社會地位。得救的人,不再是奴僕,而是弟兄,在基督裡,同有一樣屬神的生命。正如基督拯救罪人,“稱他們為弟兄也不以為恥”(來一:11)。

由無益變為有益

奴僕服事主人,不是由於愛;不僅常是眼前討人喜歡的服事,得了機會就幫助自己。保羅說:阿尼西母“從前與你沒有益處,但如今與你與我都有益處。”(門:11)是由於主的愛。

因基督代付贖價

保羅不是慷他人之慨。基督徒不是我有愛心,讓別人去付帳。悔改不但要向神認罪,虧欠人的,也必須賠還,不能讓人受損失。儘管腓利門家境富裕,儘管他有信心和愛心,不會堅持索賠,但保羅願意負責賠償。多像基督代人付罪的贖價。

有行動的愛心,使基督的香氣顯揚出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