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住在人中間,是最榮耀的屬靈實際。聖經說﹕“豈不知你們[教會]是神的殿,神的靈住在你們裡頭[中間]嗎﹖...神的殿是聖的,這殿就是你們。”(林前三﹕16,17)
這是說,教會是神所居住的聖殿,所以必須聖潔。因此,神吩咐摩西,反不潔淨的人,“無論男女,都要使他們出到營外,免得污穢我的營, 這營是我所住的。”(利五﹕1-4)這裡沒有人情好講﹕被隔離的人,不是太孤單嗎﹖是神的命令,就必須遵守。今天,教會對罪也不能馬虎,應該採取紀律行動,禁止犯嚴重罪行的信徒,參與團契。
教會是人,是聖徒的集合體。因此,教會的聖潔,是由於教會各成員的聖潔。聖經說﹕“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﹖這聖靈是從神而來,住在你們裡頭的﹔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,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,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。”(林前六﹕19,20) 因此,聖徒蒙主救贖,脫離了罪惡之後,必須持守聖潔,對付“人所常犯的罪”。
人犯罪的結果,不止是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有問題,而更是“干犯耶和華”的事。公義聖潔的神,對於罪極為重視。人犯了罪不是僅含糊認錯就了事,“他要承認所犯的罪,將那虧負人的如數賠還﹔另外加上五分之一,也歸於所虧負的人。”聖經說到神追討罪可以到三四代﹔因此,如果年月既久,所虧負的人可能已離世,就要歸於他的親屬﹔如果沒有親屬,就歸於服事神的祭司。(利五﹕6-8)神的規定是如此詳盡。
忌邪的神重視貞潔,恨惡邪淫。不但明顯的罪,連隱藏的罪,神也審問。如果婦人不貞,沒有人證﹔或只是由於丈夫疑恨誣指,要在神前斷明。方法是獻上疑恨的素祭,並飲致咒詛的苦水,以為決定。(利五﹕11-31)此法未見聖經記載有使用實例,只是“以起誓為實據,了結各樣的爭論”(來六﹕16)。歐洲中古時代,行憑“神判”(ordeal)的裁決方法,以飲毒,以至決鬥裁決爭端,以為神總在無罪的一方;但因為涉身體危險,早已經停止使用。現在是用當法庭宣誓 (不是指天矢日妄稱神的名)。主耶穌告訴門徒,是就說“是”,不是就說“不是”;指神起誓是輕視自己,也是輕視神的名(太五﹕37)。
願神的兒女遠離罪惡,對罪認真,追求聖潔。阿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