潔淨擄物

  經火就為潔淨...不能見火的...要叫它過水(民三一﹕23)

聖潔忌邪的神,非常注意祂子民的潔淨,不願他們沾染異邦的污穢,以至被同化,而趨向偏邪。因此,凡是打仗所擄來的,如果會導致神子民陷於異教罪惡的,必須全部毀滅。而且在人口,牲畜之外,所擄來的器物,也都要經過潔凈的處理。

在所得的戰利品中,有衣服,皮物,毛織品和木器,也有各樣金屬器物,不但有戰爭器械,更有日常用品。這些東西,並沒有甚麼信仰色彩,是中性的:如果為敵人所有,可以用以增加他們侵略暴虐的力量;如果歸神的子民所有,便可以為好的用途,以至事奉神,榮耀神,是用之於善則為善,用之為惡則為惡。因此,沒有理由加以毀棄,應該在經過潔凈之後,用為善的方向,成就神的旨意和目的。

因此,祭司以利亞撒宣布(民三一:22,23)說:“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條例,乃是這樣:金,銀,銅,鐵,錫,鉛,凡能見火的,你們要叫它經火,然而還要用除污水潔凈它;凡不能見火的,你們要叫它過水。”

這對於我們新約的教會,也有重要的意義。我們本來是屬於仇敵撒但的器皿,被它利用來反對神。但主基督耶穌從死裡復活了,“升上高天的時候,擄掠了仇敵,將各樣的恩賜賞給人”(弗四:8)。  不過,我們歸主以後,並不能立即為主所使用,必須經歷潔凈的過程:就我們所能接受的,用主的聖道和聖靈的火來潔凈。這常是代表屈辱和痛苦。但神在祂所揀選的器皿身上,有美好的旨意,“我們經過水火,你卻使我們到豐富之地。”(詩六六﹕12)潔凈了以後,還要用膏油抹過,才可以放在聖所中使用。

得救重生的聖徒,都是神的器皿,但是必須先經過潔凈。因為被擄來的器皿,必須潔凈除去異教的污穢;或是生活上的舊習,或是思想上的舊染,都需要變革。人不能驕傲,以為有天然的才幹,學來的才能,就可以為主所使用了;人也不必灰心,以為火的試煉,水的沖洗,是要把你淹沒;那都是潔凈的過程,是神規定所必有的。經過潔凈之後,才有聖靈恩膏,那才是神賞給人的“恩賜”,不是人本來有的才華,也不是人努力學來的聰明伶俐,是從上面來的恩賜。

教會所可能犯的最大錯誤,就是把生“擄來”的人,未經潔凈,就當作可用的器皿,會帶來很大的問題。必須謹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