揀選利未人

  我從以色列人中揀選了利未人(民三﹕12)

  神揀選是由於祂完全的主權。神從所有的以色列人中,特選利未人事奉祂。神為何這樣作,我們不能知道;但我們當知道,神有主權,祂要怎樣作,就怎樣作,包括從不必要我們知道,也不必向任何人負責。

  利未人的職分是服事祭司的。在會幕裡,事奉神的工作很多,絕不是亞倫和少數祭司所辦理得來的,必須有人幫助。這就是規定利未人要作的。

  這類工作看來並非顯要尊貴,而且一部分要用體力勞動,可能並不是每個人,在所有的時候,都作得滿意;但既然揀選的是神,神就可以自由配搭,人不能發表反對意見。

  在曠野路上,利未支派哥轄族的可拉一黨,就覺得受了委屈,埋怨分派的工作不夠理想,而聯合流便的首領們,聚集攻擊摩西,亞倫說:“你們擅自專權,全會眾個個既是聖潔,耶和華也在他們中間,你們為甚麼自高超過耶和華的會眾呢?”摩西向他們指出,他們這樣作亂,是受世俗觀念的影響,想要往上爬,利用民主,平等的濫調,“擅自專權”,以為能親近神,“辦耶和華會幕的事,並站在會眾面前替他們當差...為小事...還要求祭司的職任”,結果,地開口吞滅他們,其餘的人遭火活活燒死。(民一六:1-25)

  在神的聖工上,必須遵從神的安排。守自己的本分,不是擅權越分;不守自己的本分,以為自己很高明,想要照自己的意思來,就是擅權越分,是最得罪神的事。

  利未人的身分是聖別歸神的。在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候,神擊殺了埃及一切頭生的人和牲畜,惟獨以色列家,因為門上抹了逾越節羔羊的血,而得存活。所以神說所有頭生的,都是屬神的;而揀選利未支派,代替頭生的以色列人,在神的面前事奉。(民三:41-48)

  頭生的男子,有特別優越的地位,因為是父親力量強壯時所生的,被認為“大有尊榮,權力超眾”(創四九:3 ),通常在家中有祭司的地位。利未人並不是每一個都有頭生的身分,但蒙神的恩典揀選,代有長子的榮耀而事奉神。教會在基督裡得蒙恩典,像利未人一樣,是“有名錄在天上諸長子之會所共聚的總會”(來一二:23),就當時時感恩,敬虔寅畏,用聖潔公義事奉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