獨居的民

  這是獨居的民,不列在萬民中(民二三﹕9)

以色列人在曠野,所犯的錯誤,所發生的問題,幾乎是凡我們想得到的,都一無所缺。而且不止一次,聖潔公義的神幾乎要滅絕他們﹔那麼,當術士巴蘭受摩押王巴勒所雇,為他來咒詛以色列人的時候,何不順便讓他們如願以償,豈不是好﹖

術士巴蘭受了不義的工價,為要咒詛以色列,哪知口舌不由自主,說出的話,盡是為他們祝福:“這是獨居的民,不列在萬民中...祂未見雅各中有罪孽,也未見以色列中有奸惡。耶和華他的神和他同在有歡呼王的聲音在他們中間。”(民二:9,21,22)

神的主權

神在祂特選的百姓身上,有祂特定的旨意;祂把以色列揀選出來,歸於自己,作“獨居的民”,不列在萬民中。這是說神的計畫中,是雙軌的歷史進程:一是為祂的選民,一是為列邦。但祂注意的焦點,是在祂的選民,一切的安排,都跟祂的百姓有關,為要成就祂的旨意。為甚麼會有這樣的安排,我們不能知道,只能說,神並不欠誰甚麼,也不需要誰去作祂的謀士。(羅九:18  一一:34,35)

神的聖別

祂把以色列分別出來,作祂的“贖民”,意思是他們是用羔羊的血代替,從埃及救贖出來的人群。他們當然有違背神的時候,當然有犯罪的事實;但他們的罪孽被遮蓋了。至聖所中的施恩座,是在約櫃的上面。正如今天的教會,雖然有虧欠的事實,但主看祂自己“榮耀的教會,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,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”(弗五:27)。

神的同在

有神的同在,作他們的王,統轄帶領,就不是沒有牧人的羊,不能讓任何的勢力隨意加害。神管教祂的子民是可以的,也許是必須的;但祂不容惡人的手,落在祂的產業上。誰傷害神的子民,就是摸祂眼中的瞳人。想想看,摸神眼中的瞳人,會得到甚麼樣的反應?所以巴蘭雖然受雇特地來咒詛以色列,卻不能成就,反而為他們祝福。

歷史中曾有不認識神,也不知道教會價值的人,來迫害欺凌神的教會,卻不知所作的是反對神,終於被神打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