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曠野的行旅,每人有一根杖。
以色列人照神的吩咐,跟從摩西出了埃及。他們曾看見,神藉祂僕人手中的牧杖,在埃及地行了神蹟;當他向紅海伸出手中的杖,洶湧的波濤立即分開,在他們的左右成為牆垣;當他用杖擊打磐石,堅硬的石頭就裂開,湧出活水,使人和牲畜得以解渴。以色列人不得不心存敬畏,知道杖代表神的權能,與祂的僕人同在。
不過,在日常起居生活中,那枝杖也伴隨著摩西,在曠野領百姓以同行走。摩西並沒有像當世的君王,巍巍然坐著華軒寶蓋,叫人民抬著,拿人的肩頭當路走。利未人用肩扛抬的,只是約櫃和會幕的聖物。利未人米拉利的子孫也有車,但那只是用來運載帳幕物件,不是用為領袖代步。摩西和他的哥哥亞倫,只是扶著杖帥領百姓一同步行,經過艱難的曠野,大家同甘共苦。這是百姓常見的事。
一日復一日,一年復一年。百姓看得久了,摩西和亞倫就被看為不過是同路人,有時還似乎是不受歡迎的同路人。神僕人手中的杖,既不是鑲金嵌玉的君王權杖,也漸不被人注意。亞倫秉性喜愛和睦,摩西謙和,從不強調自己的權威。
直到可拉黨事件發生了,神顯明祂的聖潔威嚴,在會眾之前審判了叛亂的人。百姓雖然畏懼,卻發怨言,怪摩西,亞倫的愛心不夠,為了維護自己的職位,不能容忍異議“殺了耶和華的百姓”(民一六:41)。
神為要再次申明祂的主權,各支派的首領,各把自己的杖交給摩西,寫上各人的名字,放在耶和華面前法櫃的帳幕內。漫長的黑夜過去了,誰也不知道會有甚麼事發生。
第二天早晨,摩西把十二枝杖拿出來,給眾人看:別人的杖仍然沒有改變;只有“利未族亞倫的杖,已經發了芽,生了花苞,開了花,結了熟杏。”(民一七:9,10)
耶和華就吩咐摩西,把亞倫的杖存在會幕法櫃前,給背叛的人作記號,提醒他們,時時謹記神的主權和揀選,免得再有向神造反的事,以至死亡。
願神的兒女們記得:神有完全的主權,照祂的旨意揀選,安排;人只能敬畏順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