喜樂與力量

  靠耶和華而得的喜樂是你們的力量(尼八﹕10)

有一種相當普遍的誤意,就是以不快樂為敬虔,以悲苦為聖潔的表現;發現誰有歡樂的跡象,就以為是屬世。其實,照聖經的教導,喜樂是聖靈所結的果子(加五:22)。

不過,這裡所說的,不同於屬世的歡樂,不是像拜偶像的節慶,“坐下吃喝,起來玩耍”(出三二:6)。真正的喜樂不反對吃喝,但不是吃喝產生喜樂:“因為神的國不在乎吃喝,只在乎公義,和平,並聖靈中的喜樂。”(羅一四:17)

歸回的以色列人,住在有城牆,有聖殿的耶路撒冷,現在建築物有了,人也有了,但請不要滿足,也不可誤會,因為那不是神賜福的條件。神的子民必須明白神的話,遵行神的話。

七月初一日,他們在水門前寬闊的地方,一同聚集,預備了一個木台,“請文士以斯拉,將耶和華藉摩西傳給以色列人的律法書帶來”,宣讀給會眾聽。神的聖言是用希伯來文寫成的,會眾卻大半只懂通用的亞蘭語,因此需要經過翻譯,才可以達到所有的人聽了明白的效果(尼八:1-8)。

以斯拉在眾民眼前,一展開書卷,眾民就都站起來,表明他們對神的話的敬畏。許多年以後,他們在宣讀神的話時,總是肅立恭聽。聖經說:“律法本是叫人知罪”(羅三:20)。聽了神律法的人,才知道罪是那樣可惡,自己犯罪的情形,就失聲痛哭起來,一時聖會變成集體舉哀。

  省長尼希米和作祭司的文士以斯拉,並教訓百姓的利未人,對眾民說:“今日是耶和華你們神的聖日,不要悲哀哭泣...你們去吃肥美的,喝甘甜的,有不能預備的就分給他;因為今日是我們主的聖日。你們不要憂愁,因靠耶和華而得的喜樂是你們的力量。”(尼八:9,10)

神的話打開,人才會認罪悔改。但不是一直悲哀哭泣;應該產生赦罪的喜樂。主耶穌說:“我來了,是要叫羊得生命,並且得的更豐盛。”(約一O:10)豐盛生命的表現,是滿有喜樂,滿有力量。這是蒙恩的記號。豐盛的生命,是滿而溢出的生命,因此,自己蒙恩,也必分給缺乏的人。

於是,大會由宣讀神的話,而認罪,而守住棚節,那是記念以色列人出了埃及,在曠野住在棚裡,表明神與人同住:離開罪,才有神的同在,而有喜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