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天父作的

  你父在暗中察看...(太六﹕4,6,18)

  主耶穌教導門徒,有三項宗教責任﹕施捨,禱告,禁食。這都是為天父作的,不應該有別的動機。雖然我們看到周圍別的人,也想到周圍許多別的人,但基本上還是為天父作。我們應當以為嚴肅的事,時時謹記,就可避免作宗教表演的傾向。

  當先知以利亞的時候,三年不下雨,全地苦旱。以利亞奉神差遣,往西頓的撒勒法一個寡婦那裡。他不是自己去顯示善行,而是要顯示全能的神。照那寡婦的境況,並沒有餘力和心情作好事,而是為了神的僕人,先作一個餅給以利亞吃,就蒙神施恩眷顧,在饑荒中存活。

主耶穌要祂的門徒時時顧到別人的需要,但不要失錯了方向,該知道那是為父神而作的,目的不在於給人看見,討人的稱讚。如果那樣,那是存心為自己的名聲,跟天上的父沒有關係,在天上不蒙記念。(參太六﹕1-4)

  禱告也是如此。禱告不是要叫人看見,不是要給人聽,而是向神禱告。這不是說不可以在人前禱告﹔主耶穌自己曾在人前禱告,先知以利亞在迦密山上,當眾向神呼求﹔使徒保羅在公眾之前禱告﹔這些都沒有錯。但個人應該有自己的禱告,正像樹根要深深扎在地裡,不是淺露在地面上給人看。

我們所稱為“主禱文”,並不是主耶穌的禱文,是主教導門徒禱告的規範﹔告訴門徒“要這樣說”,不是逐字誦讀。

在這裡,全沒有用一次“我”字,而只是說“我們”,可見主是要我們不忘把別的人包括在內。這是以信徒在基督裡跟神的新關係開始﹕“我們在天上的父”﹔接著有三個新願望﹕天父的名為聖,天父的國降臨,天父的旨意行在地上﹔祈求我們肉身的需要,與人間的關係和諧,屬靈的得勝,都是為要使父神得榮耀。( 太六﹕5-13)這跟主耶穌在世生活工作的目的是一致的。不只是尋求神的國,而是在生活中首先尋求神的國。

禁食本來是刻苦己心,紀念亡國的傷痛(亞七﹕5),求神憐憫,使祂的國臨到;絕不是要顯露自己,而是要消隱自己,讓神的旨意成就,神的道路彰顯,神得完全的榮耀,這正是神的國降臨的實際(太六﹕16-18)。

求父神使我們時時以祂為中心,改變我們自私的惡性,一切所作的都是為祂而作,求祂的榮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