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件美事

  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(太二六:10)

那是主耶穌在世的最後幾天了。

主告訴祂的門徒們,再過兩天,祂就要被交給人,釘在十字架上。門徒中間,有的人以為自己夠資格繼任作領袖,有的更已經跟敵人達成了協議,得便就出賣主。這些暗流,主早已知道,並且改正他們的思想。但主的內心感受又是如何﹖

當這時候,伯大尼長大痲瘋的西門,在家裡給耶穌預備筵席。作鄰居的馬大,總是愛幫忙,自然也去了,拉撒路也在被請的人中。馬利亞並不是主人,竟然拿一瓶極貴的真哪噠香膏來膏主耶穌。賣主的猶大表示不同意,認為值三十兩銀子的香膏,就這樣用了,香氣隨風而逝,未免太浪費,不如用來賙濟貧困﹔有別的門徒也覺得言之有理。主耶穌卻說﹕“她在我身上作的,是一件美事...是為我安葬作的。我實在告訴你們﹕普天之下,無論在甚麼地方傳這福音,也要述說這女人所行的,作個記念。”(太二六﹕6-13參約一二﹕1-8)

主耶穌要我們所述說的美事,卻不是要宣揚人的名字。可見是這件“事”,有更重要的意義,值得記念。

為誰而作﹖是作在主耶穌身上的。人可以把極多的財物,極難得的才能,用在別的方面,致力於榮耀自己的目的,甚至可以得人稱讚,卻沒有作在主身上,在神面前沒有永久記念。

為何而作﹖是為主安葬作的,為被釘十字架的主耶穌。她看得出主為世人的罪受死,流血成就救恩的價值。

何時作的﹖時間的恰當,是非常重要的。主被釘十架,葬在墓中,第三天一大早,幾名愛主的婦女,帶香膏去墓地膏屍體(馬利亞不在其中)﹔主已經復活了﹗徒然跋涉,雖然有心,卻是無效,因為晚了好幾天。馬利亞作得恰合其時﹗

因何如此﹖因為馬利亞在主面前,留心聽主講道,所以明白主救恩的計畫,“選擇那上好的福分”(路一O﹕42)。

如何記念﹖主耶穌自然不是命令門徒,每到一地,都必須講膏主的事蹟﹔而是要我們傳講,當知道主耶穌降世,為要拯救罪人,在十字架為人的罪受死,並且復活﹔應當效法馬利亞及時愛主,作在主身上,在天才有永遠的記念。

今天,我們也須要有這樣的智慧,為主投上一切,要作在主身上,要作得及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