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託與受賞

  僕人的主人來了,和他們算帳(太二五﹕19)

信主的人,很難說他們自己沒有恩賜﹔也沒有誰可以說,他獨得一切所有的恩賜。 任何信主的人,都有“神所分[量]給各人”的信心(羅一二﹕3)。 恩賜既有一定的數量和功能,就要“各人照所得的恩賜彼此服事,作神百般恩賜的好管家。”(彼前四:10) 相應的,人須要使用恩賜事奉,也必然有一定的“界限”(林後一二﹕13,14)。神如何安排的奇妙,超過我們所能理解的。我們不能說恩賜是自己的。但我們的責任,是要對神忠心,善用主交託的,預備到祂再來的時候,向主交帳。

主耶穌說到天國的情形﹕“天國又好比一個人,要往外國去,就叫了僕人來,把他的家業交給他們﹔按著各人的才幹,給他們銀子﹕一個給了五千,一個給了二千,一個給了一千,就往外國去了。”(太二五﹕14,15)主耶穌從死裡復活升天,正是往遠方去,在祂再來之前,祂要我們好好運用所交託的恩賜。“我們各人蒙恩,都是照基督所量給各人的恩賜。所以經上說﹕`祂升上高天的時候,擄掠了仇敵,將各樣的恩賜賞給人'。”(弗四﹕7,8)恩賜不是自己有的。

忠心是心思表現於運作。那領了五千和二千銀子的僕人,並不遲延,“隨即拿去做買賣”,賺了加倍的銀子。神要祂的子民盡心,盡性,盡意,盡力的愛祂,事奉祂,就是善用神所賜的一切智慧,理性,為要使主的工作有益處。其中自然也包括相當的投資風險,但不是不作一事的藉口。那又惡又懶的僕人,託辭忠心,怕虧蝕主的銀子掘地埋藏,是避免工作負責。

忠心是工作表現的累積。經營主交託的銀子,不是一日之工,須經過相當時間,才能有成效,是持久的存盼望而工作。

忠心須不跟別的人比較。主人知道僕人的才幹各自不同,不曾託給每人同樣數量的銀子,也不期望每人表現相同。“我們所得的恩賜各有不同”(羅一二﹕6),所以不要看別人。

忠心要到主再臨時得賞。“過了許久”,但主必然再來,要照各人所作的施報。”祂要照出暗中的隱情,顯明人心的意念。那時,各人要從神那裡得著稱讚。”(林前四﹕5)同樣是“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”,雖恩賜有差別,所得的賞賜卻是相同的。(太二五﹕19-30)  英雄不妨無名, 因主公義的獎賞不僅是給偉大的使徒,也賜給那些愛慕祂顯現的人。(提後四﹕8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