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家裡的人

  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(太一二﹕50)

主耶穌在地上沒有家,卻有一個廣大的家。祂的家庭觀念和一般人不同。

這家的家長是天父。在主耶穌的家裡,不像現今有許多所謂“單親家庭”,也不是像現在有的家裡,一家人姓不同﹔而是“天上地上的全家,都是從祂得名。”(弗三﹕15)這是說,在這個大家族裡的人,都屬於同一的生命來源。

這家是一個國度。主耶穌說﹕“凡稱呼我`主啊,主啊'的人,不能都進天國﹔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,才能進去”(太七﹕21)。這是說,凡不遵行天父旨意的,都不包括在國度之內。祂又說﹕“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,就是我的弟兄,姐妹,和母親了”(太一二﹕50)。這是說,凡遵行天父旨意的,都不排出於家庭之外。這樣,這家就是天國。

這家的家園極大。聖經說﹕“傳和平的福音給你們遠處的人,也給那近處的人”(弗二﹕17)。“遠處”隔哪裡遠﹖是指外邦人﹔“近處”是從哪裡算起近﹖是指的猶太人。既包括古今中外,各代各方,所有信從的聖徒,範圍真是大極了。

進入這家的資格。聖經說﹕“我們兩下被一個聖靈所感,得以進到父面前。”(弗二﹕18)所以彼得在五旬節後的第一篇講章中說﹕“你們各人要悔改,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,叫你們的罪得赦,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﹔因為這應許是給你們,和你們的兒女,並一切在遠方的人,就是我們主所召來的。”( 徒二﹕38,39)因為必須有聖靈的大能,“捆綁那壯士”,擄掠那惡者,將人靈魂奪回,被聖靈所感動,悔改歸信,重生得救而有新生命的人,才有“聖靈與我們的心,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。“(羅八﹕16)這才是真正進入神家的人。有許多人出入教堂,甚至身任教職的,還不是神家的人,仍然是外人。

屬這家人的義務。惟有在神家的人,才會要討天父喜悅,“遵行天父旨意”。外人不肯,也不能遵行天父的旨意。惟有“靠聖靈得生,就當靠聖靈行事”﹔是“順著聖靈而行”(加五﹕16,25)。顯明是同主生命,同主的心,才是主的親屬。

  作皇家的人,是很榮耀的事,但必須有皇家的血統。所以我們須要有屬天的生命,過與身分相稱的屬天生活。

求聖靈助我們省察,使我們與主相合,行主所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