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意天心

  彼拉多要叫眾人喜悅(可一五﹕15)

耶穌在世的時代,不是所謂民主時代。不過,在彼拉多的審判座前,群眾的權勢,似乎是壓倒了真理。(可一五﹕1-15)

耶穌被猶太的宗教人士,帶到巡撫衙門,站在該撒的堂前受審,但沒有可證實的政治罪狀。巡撫彼拉多絕不是個仁慈的人,但也不是個愚蠢的人﹔他聽了祭司長那許多矛盾的控訴,即使耶穌沒有為自己辯訴,在羅馬法律的條文中,也找不出判祂死刑的依據。巡撫自然知道他們的道德情況,對那些張口閉口耶和華的名的宗教人,根本沒有甚麼尊敬感,也曉得耶穌遭受反對的真正原因,是因為他們的嫉妒﹔這種導致猶太人分爭的事件,他早就經驗得多了。

明天就是逾越節了。彼拉多想到了往例,這個方便之門,可以使他避免表明對真理的態度﹕“每逢這節期,巡撫照眾人所求的,釋放一個囚犯給他們。”當時剛好有一名在押待決的囚犯,名叫耶穌巴拉巴 (意為﹕拉巴之子耶穌)。彼拉多帶著諷刺意味的問他們﹕“你們要釋放哪一個耶穌﹖要我釋放猶太人的王給你們嗎﹖”那個巴拉巴是造反的殺人犯。稍微有理性的人,都會知道選擇。

但是,在他面前的群眾,不同於一般的人民﹕耶穌是當夜被捕的,在大祭司的私邸,經過非法的連夜審問﹔現在一清早聚合在巡撫衙門,該是誰控制的群眾﹖而且好多名祭司長,在人叢中煽動慫恿,結果是他們要求釋放巴拉巴給他們。當然,可能為耶穌說話的人,不是逃走了,就是畏怯噤不敢言。

彼拉多簡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。但他再說話時的聲音,卻低到只有少數人聽得見﹕“那麼,你們稱為猶太人的王,我怎麼辦他呢﹖”眾人的聲音說﹕“把他釘十字架﹗”

彼拉多順從了局部多數的“民意”,把無罪的人釘在十字架上。雖然,他“拿水在眾人面前洗手”(太二七﹕24),也不能表明無辜。“懼怕人的,陷於網羅。”(箴二九﹕25)

多數人的聲音,不一定是神的聲音。犯罪墮落的人,“良心”的聲音,不一定是神的聲音。如果以多數為選擇的標準,是非常危險的事。應當明白真理,堅守真理。但另一方面,耶穌是“按著神的定旨先見,被交與人”,不是意外,神使祂在十字架上受死而復活,為人類成就救恩。(徒二﹕23)感謝主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