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栽植了葡萄園,一切造設無不齊備,交託給人管理。人承接了所交託的產業,同時也承受了責任。
既然租了園主的業產,就應該好好經營,不可荒廢,使園子能出產好葡萄;同時,要記得:那園產不是自己的,不但要忠心照管,使它能有豐收,經營得利,更不要忘記,到了時候要繳納部分的果子給園主。
可惜,那些葡萄園的租戶,只想到所有的出產,是自己勞動的成果,應該歸自己享受;忘記了如果沒有葡萄園,你儘管勞動,出力流汗,果子從哪裡生,從哪裡產出來?
那些凶惡的園戶,不但不盡當盡的責任,竟然想要霸佔園產!他們不主動繳果子,當園主一再派僕人來催收,他們卻一再抗繳;並且凌辱使者,有的打傷,有的殺害。最後,園主差他的兒子去,以為他們至少該會尊敬主人的兒子。誰想得到,那些園戶竟彼此商議決定:“這是承受產業的。來吧,我們殺他!產業就歸我們了。”(可一二:7)
“歸我們”的動機,是一切錯誤行動的起源。這個可怕的思想,使人忘記了當盡的責任,反而作分外之想,要佔據本來不屬於自己的;得了神的恩典,不歸榮耀給神,反而要奪取霸佔,歸自己所有。這是猶太宗教人的情形:他們佔踞了宗教,當作政治的資本,為了自己利益,忘記了敬虔愛主,把聖殿弄成了賊窩;他們拒絕神的先知,最後竟然敢把神的兒子殺了,以為葡萄園可以歸自己為業。這是何等的惡念惡行!終於招致神的忿怒,把他們營利的招牌砸掉,拆毀了聖殿,以至沒有一塊石頭留在石頭上;耶路撒冷也成為荒場,救恩臨到外邦。
現在的人,當然不可能這樣作,但有多少人,把主耶穌的血當作平常,視教會為自己的私產,任意作威作福,豈不是同樣的惡行?
也許,我們蒙了神的恩典,每天平順度日,以為我們的身體,家庭,擁有的“私產”,屬於我們自己;忘記了,甚或故意拒絕向神交果子,以至連用寶血買贖他的主也不承認。
求主幫助祂的兒女,順從聖靈的感動引導,記得時時存感恩的心,嘴脣結出頌讚主的果子,在行動上結出光明的果子,在財物上結出奉獻的果子,把神當得的榮耀歸給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