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耶穌在世最後的一周,祂必須照先知所預言的,榮耀進入耶路撒冷。祂騎在一匹驢駒上。
主騎驢而不騎戰馬。祂不是要表現凱旋的君王,炫耀征服的英雄形像。祂不騎高大威武的戰馬,而是騎在迦南土產的驢子上。在舊約時代,神寧願以色列的王平易,也不要他們為了爭勝虛榮,而跟埃及打交道(申一七﹕16)﹔可惜,後來的王都愛馬,以為馬才夠威風,而一直愛馬的力大(代下九﹕28)。
主耶穌騎驢,是謙和溫柔的表現,而且正應驗了先知的話說﹕“要對錫安的居民說﹕看哪﹗你的王來到你這裡,是溫柔的,又騎著驢,就是騎著驢駒子。”(太二一﹕5)可見這位君王騎驢進耶路撒冷,是柔和謙卑的,是從來沒有過的。
驢駒雖然卑微,卻是“從來沒有人騎過的”。這顯明主所用的器皿,必須是完全無瑕疵的。主不用人所棄不足惜的二手貨。祂是君王,就要受君王所應得的敬畏。(可一一:2)
門徒對主的態度,從他們事奉的方式表現出來:
這不是普通稱頌的話,而是承認主耶穌的國權,承認祂就是那應許的彌賽亞。祂得了當得的榮耀。
在巴勒斯坦塵土飛揚的道路上,驢子是尋常慣見的家畜。但驢子走在衣服和樹枝上,卻不是常見到的。只有當彌賽亞騎在驢背上,主得榮耀的時候,驢駒才得著榮耀。所以不在於驢駒的高大英武,不在於它的捷足善走,踢跳奔騰,而在於它的背上馱著主,為主所用。許久在路邊無人注意的小驢駒,立時成了眾目所視的焦點。不!不是看驢駒,是看驢背上的主。事奉主的人,也是如此。甚麼時候求自己的榮耀,立即被棄絕。
門徒的工作,是順服主的命令,去作主所要他們作的事,成就主的旨意。當他們相信去行的時候,主的旨意就成全了。他們也要肯合作,各人都把衣服鋪在路上,不比較衣服的價值如何,不看別人,只盡心為主,作自己所當作,所能作的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