宗教改革運動,帶來了聖徒皆為祭司的觀念,也等於是取消了祭司階級。
從聖徒的位分來說,人人皆為祭司﹔聖徒都可以直接向神禱告,為人代禱,不需要甚麼人居間作中保,只有神與人間的中保基督耶穌。但這並不就等於人人的職事相同,功能相同。不,絕不是那樣,神的安排也幸而不是那樣。聖經告訴我們的是說﹕“恩賜原有分別,聖靈卻是一位。職事也有分別,主卻是一位。功用也有分別,神卻是一位,在眾人裡面運行一切的事。”(林前一二﹕4-6)聖經說﹕
神的工人當然不可以存著貪心,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﹔但是,人不論怎樣屬靈,在世上活著,是為了事奉主,卻也有肉身的需要。否認這事實的,不是別有用心,就是極端或異端。因此,聖經說:“豈不知為聖事勞碌的,就吃殿中的物嗎﹖伺候祭壇的,就分領壇上的物嗎﹖主也是這樣命定,叫傳福音的靠著福音養生”(林前九﹕13,14)神知道人的需要,也顧念人的需要,因而不厭其煩的規定如何待遇事奉的人。
神顧念事奉祂的人。燔祭全燒在壇上,皮卻歸祭司所得。在所獻的素祭中,只有祭司的素祭,要全然燒在壇上﹔其他素祭,只取出一把,加上油和乳香燒在壇上,所餘的歸受膏的祭司。“凡贖罪祭,若將血帶進會幕,在至聖所贖罪,那肉都不可吃,必用火焚燒”(利六﹕30),因為那是為祭司和全民的贖罪祭﹔其他贖罪祭和贖愆祭,只把腰子和脂油燒在壇上,血不可吃,其餘祭物要歸祭司。感恩平安祭的餅,祭司取一個為獻給耶和華的舉祭燒在壇上,其餘歸洒祭牲血的祭司。凡潔淨的人都可以吃平安祭牲的肉﹔但神“從以色列人的平安祭中,取了這搖的胸,和舉的腿,給亞倫和他的子孫,作他們從以色列人中所永得的分。”(利七﹕34)神為服事祂的人所預備的,都是完整周至,而且是最美好的。所以我們不可只把殘餘次等的奉獻,應當尊敬服事神的僕人,把上好的獻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