離棄神的國民,也受到自然界的離棄。
迦南地的原住民,崇拜偶像,也過邪淫的生活,把地污穢了。所以神將他們趕出,為要賜給祂的子民,使以色列人承受潔淨的地,在那裡居住。迦南人拜摩洛偶像的宗教,行巫術,以及性生活上的邪淫,都是神所恨惡的。
人是很容易被感染的。在四百年以前,雅各在迦南地的示劍暫居。他的女兒底拿出去,跟那地的女子們交往。他們的風俗習慣,對她沒有產生好的影響﹔以至她不知分別,被一個有財有勢的少年貴族,哈抹的兒子示劍所淫辱(創三四﹕1-31)。事情到此,進退兩難,最後發展成悲劇,是雅各生命中可恥的一頁。追本溯源,是因為不知分別。
神不願以色列人進入那地以後,效法外邦人的榜樣,要他們過聖潔的生活,與所有四圍的各國人民,都有所分別。
“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,使你們與萬民有分別的。”(利二O﹕24) 這話代表著多少誇耀,要以色列人作聖潔的楷範,給所有的人看﹔屬神的人,蒙神這樣的特愛,更應該以作神的選民為誇耀,表現祂的榮美。神的子民應當認識這“分別”的重要,和分別的尊貴。這不但是生與死的問題,也是道德上的差別。
神子民的誇耀,不是屬地的豐富,在地上的成功,也不是科技的發達,文明的進步;甚至不是人怎麼好,包括品德的良好,知識的優越。所應當誇耀的,是“與眾不同”。人喜歡穿的衣服跟別人不一樣,或自己擁有別人所沒有的,以為得意;或有特別的地位;這些特權或特有,都表示與眾不同,也敢於甚至樂於與眾不同。在信仰方面,更應該站立得穩,以神為誇耀,與萬民有分別。
與萬民分別,是神的命令,自然帶有一定的權威;違背這命令的,必須承受違命的後果。神說:在應許之地的原住民,因為行惡,所以被趕出去;因此以色列人必須聽話,“免得我領你們去的那地,把你們吐出”(利二O:22)。全地都是屬於神的。人違背神,土地就不再為他們效力。正像亞當和夏娃,在伊甸園犯罪的時候一樣。當人不順從神的時候,環境就成為逆境,地的利也就失去了。這是神的子民當時時警惕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