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的兒女重生歸主以後,要順從聖靈的引導,過聖潔榮耀主的生活,天天為主而活。這就是獻素祭的生活。
素祭是沒有血的祭,是說不必須流血犧牲。素祭是用細麵作成。主耶穌說﹕“一粒麥子,若不落在地裡死了,仍舊是一粒﹔若是死了,就結出許多子粒來。”(約一二﹕24)信主的人就是因主的死而得生的麥子,有主的生命,還要經過苦難,受磨受煉,才會成為細麵。磨得極為勻細,除去一切的粗糙,雜質,才可以奉獻榮耀神。
所獻的素祭,不能用生的東西。獻祭的過程,是把細麵加上油,表明聖靈感動的工作﹔加上乳香,是榮耀歸神,在壇上焚燒,發出馨香之氣,蒙神悅納記念。或作成餅,用爐烤,鏊烘,盤煎,都是要經過火焰的試驗,才可以發出香氣。不成熟的信徒,不能發出蒙神悅納的香氣。
人在天然的狀況,是不能發出香氣的。雅各要經過試驗,神說﹕“在苦難的爐中,我揀選了你”(賽四八﹕10)。
“凡獻給耶和華的素祭,都不可有酵﹔因為你們不可燒一點酵,一點蜜,當作火祭獻給耶和華。”(利二﹕11)蜜是天然的甜,出於人的甜蜜,不能發生屬天的香氣﹔酵在麵中,會使麵膨脹,無論是受苦發怨言,或在另一方面,誇張自己,都是神所不喜悅的。
“凡獻為素祭的供物,都要用鹽調和﹔在素祭上,不可缺了你神立約的鹽。一切的供物,都要配鹽而獻。”(利五﹕13)鹽能防腐,使食物得以持久,所以是“不廢壞”的意思。神與利未祭司立“永遠的鹽約”(民一八﹕19)。因此,獻祭的時候必須加上鹽,在神的面前蒙記念。
神兒女每天的生活,都是所獻的素祭。但不論我們的生活如何純全潔白,沒有瑕疵,那只是個人的義行,不能算是為主見證。我們很少人能像保羅那樣說﹕“我向你們信主的人,是何等聖潔,公義,無可指摘”(腓二﹕10)﹔但保羅不是誇自己的義,是因信基督而得的義。因此,素祭不是單獨獻上,是要與流血的祭同獻;這是說,我們必須靠賴耶穌基督流血的義,所獻上的一切,包括生活工作,才可蒙神的悅納。
求主使我們天天與主同死,也因信與主同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