衡量一個人操守,要看他在甚麼時候說“不”。我們常常說,為人隨和,能容忍,是良好的品性,容易相處;甚至把隨和當作超越的品德,視親和力比任何東西都要緊,不惜犧牲一切原則,以達成在羅馬行羅馬人所行,只求被接納。
神知道以色列人,他們所面對的最大問題,是容易在文化上的融合,信仰上的妥協。在埃及的時候,沾染過陳舊腐敗的風俗﹔所要去的迦南地,又是各宗邪惡的總匯,在拜偶像的儀式中,節日的狂歡程序,奇怪荒誕的性淫亂,是經常的節目。因此,神曉諭他們,要持守聖潔﹕
人從生在世界,就不斷的模仿,作為在生活上,知識上,技能上進步的方法;但也有許多不良的習慣,是盲目效法的結果,導致墮落敗壞。所以要守主的道,不效法外邦邪惡文化。
有人曲解保羅的話,以“向甚麼樣的人,我就作甚麼樣的人”,以凡事沒有原則為生存的指導原則﹔而故意很方便的忘記,保羅下面的話﹕“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。凡我所行的,都是為福音的緣故,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”(林前九﹕22,23)
其實,保羅最堅持真理,絕不容許任何人“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”,“就是一刻的工夫,也沒有容讓順服他們,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們中間”(加一﹕7 二﹕5)。為此,他受了許多反對,遭許多迫害,經許多苦難。為此,他能說﹕
如果不堅持原則,就不用受苦,就沒有爭戰﹔同時也就沒有勝利,沒有冠冕。信主,愛慕主顯現的人,必須是為主堅守的“貞潔童女”(林後一一﹕2-15),像保羅一樣,絕不容讓邪惡,不是人盡可夫,惟獨向主忠心。
願我們認定,持守主的道,不偏向左右(箴四﹕25-27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