潔淨的日子

  祭司要為她贖罪,她就潔淨了(利一二﹕8)

神對潔淨的事,看得十分重要。

血裡有生命﹔但只是在人體內的時候,才是生命,離開了人體,即是死亡的記號。因此,在埃及的逾越節,以色列各家的門上,塗羔羊的血,是以死亡抵拒死亡,使那家裡的人,得到救贖。

“凡流人血的,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。”(創九﹕6)是說神以流人血,傷害人生命,為有罪的。生產是新生命的產生,但經過流血,在神看是污穢的。

在生產的過程中,不能沒有“產血不潔”。生育男孩子的婦人,要經過不潔淨七天,此後,還“在產血不潔之中,要家居三十三天。她潔淨的日子未滿,不可摸聖物,也不可進入聖所。”(利一二﹕4)

生養眾多,是神所定規人類繁育的方式,但犯罪後的人,處於咒詛之下(創三﹕14-19),生下來之後。即是走向死亡進程的開始。如果沒有主耶穌基督的救贖,更是走向永遠死亡。

沾染死亡是不潔淨的。但若生女孩,不潔的期間,要比生男孩長一倍。(利一二﹕4,5)為甚麼條例有此不同呢﹖可能是因為女孩長成為婦人,會再生育的緣故。

婦人滿了潔淨的日子,就要獻上“一歲的羊羔為燔祭,一隻雛鴿或是一隻斑鳩為贖罪祭...她的力量若不夠獻一隻羊羔,她就要取兩隻斑鳩,或是兩隻雛鴿﹔一隻為燔祭,一隻為贖罪祭。”(利一二﹕6-8)這裡先說到燔祭,後說贖罪祭,與一般的次序不同﹕燔祭表明新生命要成聖歸主,為主而活﹔贖罪祭是為產婦得成潔淨。婦人為了產下新生命,不僅要付上經生產艱難痛苦的代價,還要成為不潔。

人犯罪之後,神對女人說:“你生產兒女必多受苦楚。”(創三:16);聖經又說到:聖潔敬虔的婦女,“必在生產上得救”(提一:15)。可見生育的過程,幾如經過死亡。在自然界的種植,“所種的若不死,就不能生”(林前一五:36)在屬靈方面,情形亦復如此。所以主的使徒說:“死是在我們身上發動,生卻在你們身上發動。”(林後四:12)這多麼像耶穌呢!   保羅為了教會,“受生產之苦,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們心裡。(加四﹕19)。這豈不是神的僕人所應當有的心志嗎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