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馬巡撫彼拉多,把一個奇異的囚犯,再帶回到猶太人面前。實在說,這位代表羅馬的統治者,真不知道該怎樣辦祂才好,因為在一生審案的經驗中,還沒有遇到過這樣的人。
真理的王
猶太人把耶穌交給羅馬的統治者,控告祂宣告自己是王,是彌賽亞,引誘人民造反。但彼拉多審問之後,發現祂並沒有招兵買馬,也沒有生亂鬧事,查無實據。耶穌自己的衣服,早在受鞭笞時被打得稀爛,彼拉多弄了一襲舊的紫袍給祂穿上,因為那是羅馬人尊貴的顏色;羅馬兵士們用荊棘編成王冠,戴在祂的頭上,殘虐的把祂扮成王。(約一八:33一九:12)
無罪的人
彼拉多審問耶穌的判詞:“我查不出祂有甚麼罪來!”但他看重的是“權柄”可以為所欲為,而不在乎對與不對。於是在猶太人的要挾之下,他寧可選擇作“該撒的朋友”,而犧牲公義,判決“將耶穌交給他們去釘十字架”。(約一九:6,16)
神的兒子
猶太人為了達到除滅耶穌的目的,不惜把宗教跟政治混在一起:在一般法律上縱然沒有罪,在宗教的律法上祂還是有罪的:“祂是該死的,因祂以自己為神的兒子!”(約一九:7)
唯一救恩
如果依猶太律法,褻瀆神的,應該用石頭打死;釘十字架是羅馬人用來處死奴隸的殘忍刑罰,而按羅馬法,祂被控的罪名不能成立。但主耶穌是按神的定旨先見(徒二:23),被交給外邦人的手裡,並且必須照主所預言的:“從地上被舉起來,就要吸引萬人來歸我”(約一二:32三:14,15)。這是為了世人的救恩,主耶穌必須如此受死。
逾越羔羊
這樣,在猶太人逾越節的的前一天,主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,成了逾越節神的羔羊,為世人成就了救贖。而且照聖經的預言,羔羊的“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”(出一二:46),竟然按字句成就了。在十字架下施刑的羅馬兵,果然“仰望所扎自己的人”(亞一二:10)。這代表我們所有敵對神,不信的人。只有回轉歸向主,仰望祂的代贖,才可以得救。(賽四五:22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