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常願意講,神是慈愛的;因為他的心裡這樣思想。他會說:“舊約講律法和審判,新約只宣講神的愛。”其實,人會很希奇的發現,新約並不曾少講審判,因為主耶穌是“審判的主”(雅五:9 彼前四:17);主耶穌自己多次講審判,而且宣稱:“我為審判到這世上來”(約九:39),如果沒有末後的審判,主的事工就不能算是完成。主耶穌在世的時候,也說過:“父不審判甚麼人,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...我的審判也是公平的。”(約五:22,30)。可見如果希望主不行審判,就像說司法官不審判一樣,將要十分失望,因為祂正是專要行審判的。不過,主現在不審判,神的審判,要在末後的日子臨到。
不敬畏神的列國,敵擋神也反對神的子民,聚集攻擊以色列;他們會議,計畫,籌算,聲勢很大。但那是耶和華所預定的,是神“帶”他們到那裡,好像“用鉤子鉤住他的腮頰”調轉他們(結三八:4),到約沙法谷(珥三:2,9-14)。他們成竹在胸,以為戰必勝,攻必克,可以擄掠;哪知是要在那裡遭受毀滅。他們作最大的軍備競賽,最大的軍事動員,也要成為“最後的戰爭”。“將犁頭打成刀劍,將鐮刀打成矛戈”;那“最後的戰爭”是決定性的,以後,才是主和平的國度降臨。“祂必在列國中施行審判,為許多國民斷定是非。他們要將刀打成犁頭,把槍打成鐮刀。這國不舉刀攻擊那國,他們也不再學習戰事。”(珥三:10 賽二:4)。 正如在約沙法的時候,列國的聯軍來侵,猶大國無力禦敵,只有仰望神;耶和華“作祂百姓的避難所,作以色列人的保障”(珥三:16 代下二O:1-30)。敵軍被毀滅之後,神的子民歡喜讚美。因為“約沙法”名字的意思是“神審判”,所以又稱為“斷定谷”。
人不願想到審判。惡人因為寧願沒有神,神的“審判超過他的眼界”(詩一O:5);看不到審判,所以才敢於作惡。 這樣,信主的人常思想將來的審判,是有益的事。聖靈保惠師到世上來,祂的工作,是“叫世人為罪,為義務,為審判,自己責備自己”(約一六:8)。 信徒應當求聖靈光照,省察自己,就是審判自己,免得被定罪,進入神榮耀的國度。
看今天世上的紛擾戰爭,似乎永無寧日。但在末後神審判的日子過了,將是永遠的和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