遭受苦難與惡者的攻擊,朋友的誤會,並不能將行義的人壓下去,反而使他更仰望神的公義。他想到“神豈不是察看我的道路,數點我的腳步呢﹖”不論人怎麼說,雖然有時他不明白,但仍然相信,神是公義的審判者﹕“我若被公道的天平稱度,使神可以知道我的純正。”(伯三一﹕4,6)
約伯堂正的向撒但挑戰﹗撒但在神的面前控告人﹔約伯卻說,他的腳步是照神的旨意,每一步都算數,沒有偏離正路,步步都有腳印﹔撒但要控告,約伯可以每一步都交待清楚。因此,撒但雖然控告,他帶在肩上,表明為可以為自己的行動負責﹔撒但羞辱他,加罪於他,迫害他,因為那都是無端毀謗,反成為頭上的冠冕。他理直氣壯,絕不用畏縮,挺胸昂首,勇敢威武的“如君王進到他面前”。這樣的氣勢,是因為他有無虧的良心,確信自己未行不義的事。
他盼望能夠勝訴,不至於被判定有罪,而獲得神的賞賜,因他相信神在自己一邊,所以他敢談到﹕“從至上的神所得之分,從至高全能者所得之業”(伯三一﹕2)
這法庭的情景,也曾在撒迦利亞的異象中出現﹕大祭司耶書亞穿著污穢的衣服,站在耶和華的使者面前。撒但站在一邊向耶和華控告耶書亞,“與他作對”﹔但神的使者在另一邊,為耶書亞脫去罪孽,使他“穿上華美的衣服...將潔淨的冠冕戴在他頭上。”(亞三﹕1-7)
我們靠自己的義,不能進到神面前,沒有誰能說他是坦然無愧的,我們的義都像是污穢的衣服。惟相信靠賴耶穌基督的寶血,才可潔淨罪孽,“在一切不得稱義的事上信靠這人,就都得稱義了”(徒一三﹕39)。
聖徒像約伯一樣,行事純全,遵從神的旨意,是神所稱讚的。雖然不免受苦,“神榮耀的靈常住在你們身上”,是何等的安慰。(彼前四:14)感謝主,祂是我們的中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