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神的認識

  神有治理之權,有威嚴可畏(伯二五﹕1)

從宇宙間的秩序,可以看出神的計畫與安排。

在約伯的三個朋友中,比勒達對約伯最後論辯;他所說的話,只是寥寥數語,顯見理窮詞盡;對神的看法,止此而已。

神的威嚴

比勒達眼中的神,是在高處設立朝廷:“有治理之權,威嚴可畏;祂在高處施行和平[建立秩序]”(伯二五:2)。這樣的一位神,是自然界的神,對人間事沒有多大興趣,如果說對人有個別的關係,是頗難想像的。祂像一位遠不可嚮邇的君王,把展現威儀當作經常事務。

神的聖潔

不錯,聖潔是是神的屬性,但不是唯一的屬性,把自己圈在絕對無菌無污穢的真空狀態,使任何活人到了那裡,保證會窒息而死。(伯二五:3-5)

人的無望

比勒達對人的情形,過分的悲觀,極度的貶抑人,認為完全沒有價值,“如蟲的人,如蛆的世人”(伯二五:6),哪還有尊嚴,不僅沒有救贖的必要,也沒有被救贖的可能。

神愛世人

聖經教導的中心,是神對人的救贖。

人的墮落,是既成事實,構成對神奇妙救恩的需要。羅馬書講到人的完全敗壞,但人類仍然是神照自己形像造的,有人格的尊嚴和價值。

神是聖潔的,有罪的人不能親近神。但慈愛的神,憐憫罪人,甚至將祂的獨生子基督耶穌賜給人(約三:16),藉著祂在十字架上流血受死,給人開一條又新又活的路,使信祂的人,得以稱義,進到神面前。這完全是神的恩典。

  當我們死在罪惡過犯中的時候,[神]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(你們得救是本乎恩)。祂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,一同坐在天上,要將祂極豐富的恩典,就是祂在基督耶穌裡向我們所施的恩慈,顯明給後來的世代看。(弗二:5-7)

神展現祂的權柄和威嚴,而是要藉著拯救人,展現祂的恩慈;祂不是只坐在天上,而是要我們與祂一同坐在天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