功利主義的信仰,是以得益處為條件。以利法對約伯說﹕你不能使神得益處,但神能使你得益處。如果你存著“何必曰利”的成見,會覺得這種拜增福財神的行徑,有些不是味道。
醫生查不出病源來,卻勉強給個處方,頗有叫人懷疑的理由。有時這些處方,不對症而下藥,也有它的道理,可能對許多人有效用。以利法的得福處方如下:
這些話都沒錯。只是因約伯受苦,就斷定他有罪,卻是錯了。以利法的前提:神是公義的;因此,假定約伯所受的苦,跟他的罪相稱;約伯受苦極大,自然該是罪大惡極。以利法就說:“你的罪惡豈不是極大嗎?你的罪孽也沒有窮盡!”隨之羅織許多的罪狀,都是出於他的假想。(伯二二:5-11)他把約伯說成魚肉良民,武斷鄉曲的惡霸。
約伯說:儘多惡人行惡,沒有遭受報應。
以利法說:不會的,約伯其人所受的,就是遭報的證據。人以為你是好人,是因為不知道你的惡;但你的假冒為善,卻無法逃過神的明察。
因此,以利法給約伯的得福處方(伯二二:21-30):
1. 認識神,就得平安。
2. 領受神的話,存在心裡(詩一:2一一九:11)。
3. 歸向主,認罪除罪,從帳棚中遠除不義。
4. 不貪財,丟棄金銀,惟要得主。
5. 以全能者為樂,向神仰起臉來。
6. 禱告神,祂就聽你。
7. 謙卑行神的旨意。
以利法的處方,到今天對於罪人仍然是正確的,值得思想遵循。約伯並沒有反對,而且從早就遵行,一直遵行。他所以能夠堅持自己沒有罪,就是根據這些原則。但這也是他同朋友們爭議的地方:他們以為他有病而諱醫忌疾,需要這處方。
願信徒常常省察,蒙神賜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