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信是好的感受,但必須與客觀的事實相符,才有價值。不過,在多數人都說你錯的時候,很難獨立思考,保持自信正確。在迷路當中,容易接受別人的意見。小朋友在一道,遇到問題時,常隨著眾議,就像政客尋求民意測驗的答案。
約伯遇到極大的苦難,朋友們來安慰他。結果,卻沒有支持他的話,只有攻擊:身體因患病而枯瘦,也成為被神擊打苦待的證據。他們的推理方式是:神是公義的,被神擊打一定是有罪;這樣的人不值得同情安慰,除非他悔改,或者可以換取神的寬恕。(伯一六:1-8)這樣以來,約伯變成了要證明自己無罪:如果要證明在人面前無罪,只是極困難,或者可以作到;要向人證明在神面前無罪,不是困難,是不可能!
為甚麼會遇到這麼不講理的人?約伯說:“神把我交給不敬虔的人,把我扔在惡人手中。”(伯一六:11)約伯只能說:
地上無處申訴,約伯只有向天上請求“無犯罪記錄”的證明。神可以如此證明。事實上,神已經向那控告的惡者,作了這樣的見證。但地上的人不知道,仍然要極力的攻擊他。在約伯的感受,就像不愛弟兄的該隱,殺害亞伯一樣的殘忍。神聽到了義人亞伯的血從地裡發聲音哀告(創四:10)。
現在,朋友們所作的,是同樣沒有愛心的事。他們竟然忘記了,是要來安慰幫助人,給人的感受,卻是迫害加上凶殺!沒有愛心,就算是道理講得贏人家,又有甚麼用?他們的態度是:除非你認罪,神就不愛你,我也不愛你。有甚麼罪,或證明沒有罪,是你的事!
在這樣情形之下,約伯唯一的出路,只有向神呼求了。
我們不必向遠處尋找,就會遇到這樣的人;不幸,有時不需要尋找,他們會熱心的找上門來,攜帶著他的朋友,或滿包袱死人的智慧,要證明他自己有理,別人都不對。“說話浮躁的如刀刺人;智慧人的舌頭卻為醫人的良藥。”(箴一二:18)在我們周遭受傷害的人很多,但醫治的智慧人在哪裡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