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命與盼望

  人若死了,豈能再活呢﹖(伯一四﹕14)

約伯所提出的,是一個嚴肅的問題。

我們的思想中,常存在著非生即死的對待觀念。其實,二者並不是對待的。明顯的,人可以生而不死,但絕不可能死而不生。再想想看,既然死亡中沒有生命,那麼生命也不該有死亡。如果生命會死的,那就不是真正的生命。因此,約伯在面臨死亡的時候,思想生命到底是怎麼回事。

觀察自然界,樹木從幼苗,到長成,繼而衰老,許多樹木的年輪,比人的壽數還高;但它衰老了,不用砍伐,也許只一陣大風吹過,就倒下去了。但這並不是它生命的結束;冬去春來,雨雪滋潤,它又發出新綠。看哪,樹木的生命有多強韌,耐得死,經死還能在同一根本上再生長起來。(伯一四:7-10)

神造人,賜給人生命,顯然比植物貴重得多;難道墳墓是人最後的歸宿,長睡不醒,這樣就消滅了?相信有神的存在,無論如何也不能接受絕滅的理論。不朽不僅是出於人的想望,拒絕死亡,而是神“將永遠安置在世人心裡”(傳三:11)。

  樹若被砍下,還可指望發芽,嫩枝生長不息...人若死了,豈能再活呢?我只要在我一切爭戰的日子,等我被釋放[或作“改變”]的時候來到。(伯一四:7,14)

從存在的困煩,和人生必遇的爭戰來看,死亡是真正的釋放,脫卸了一切的問題,而得到釋放,是得到了安息。但人的盼望不是歸於寂滅,而是改變:由必死的改變成不死的,必朽壞的改變成不朽壞的。因為死是從亞當犯罪介紹到世上,神卻預備了第二個亞當,就是基督耶穌,為了救贖人的罪死在十字架上,征服了死亡:“基督已經從死裡復活,成了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”,使所有信祂的人,都得著永遠的生命,將來也要復活。所以這“死戰”已經勝利了。“感謝神使我們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勝”(林前一五:20,45-57)。

十字架成為我們的生命樹。“人若死了,豈能再活呢?”不是一個懸而待決的問題,而成了生命和復活的根源。

那生命的主說:“我是復活,我是生命”(約一O:25)。

墳墓不再是吞吃人的,而成為進入永生的門。所以信主的人能夠安然面對死亡。這是患難中人的盼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