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某些文字和圖畫中,以眼睛表示太陽。光明的太陽是人類所需要的,我們不能沒有太陽而生存,陽光使我們能分辨不同物體的形質和美惡﹔但偷竊的人,醜惡的人,寧願隱身在黑暗中,以夜幕作他的掩護。
我們想到神慈愛的眼睛眷顧我們,定睛在我們身上,是何等的安慰﹗但想到祂公義的眼睛,日夜如火焰鑒察我們內心深處,一切的行動,意念,都不能向祂隱藏,就會感到不怎麼舒服了。
他知道神造他,在母腹中就認識他,賜給他生命,並保守賜福給他。但他不能了解,這位慈愛的神,竟會變得前後判然不同!朋友會因為環境而改變,難道神也會改變?
他知道神是全知的神,也是不變的神。但事情為何如此發生?可能的解釋,是神早就定意這樣待他。
約伯身經慘禍,加以被朋友的言辭激動,情緒很不平靜;他也不像我們旁觀者,可以冷靜的分析,又不像我們讀到完全的故事,對靈界的事無從了解。在他看來,一切事是那樣的紛亂,簡直理不出甚麼頭緒。
如果說,約伯基本上有甚麼比他的朋友們好的地方,就是約伯誠實的感覺存在的無意義,神行事的方式難以理解;而他的朋友則是硬要定出一個理論系統,仿佛他就是神。當然,他們的神學信息都不可靠,但沒有系統總勝於錯誤的系統。
約伯相信神的存在,但難明白自己的遭遇,對人生搞不出甚麼意義,在最晦暗絕望的時候,產生了厭倦,真是不耐煩活下去,寧願搖籃就是墳墓,不必經過這段人生的崎嶇旅程。
基督徒在地上難免患難,在肉身嘆息,卻有確定永存的盼望,如同靈魂的錨,繫在至聖所得幔子內,深知在地上的帳棚拆毀之後,是“離開身體與主同住,所以...立了志向,要得主的喜悅。”(林後五:1-9)